民企债券融资试点上“保险”

北京日报

2018-11-05 04:29

  为拓宽民企融资途径,以市场化方式帮助缓解企业融资难,证监会近日组织交易所债券市场启动了信用保护工具试点,探索通过信用增进工具减少投资者购买民企债券的顾虑,支持民企债券融资。首批4单民企信用保护合约已落地。

  在一般情况下民企的信用评级相对较低,发债成本较高,第三方机构就可在相关企业发行债券时,通过发行针对该企业的信用保护工具,将民企债券的信用风险进行转移,提升投资者信心,促进债券发行,改善融资效率,相当于针对相关债券买“保险”。

  沪深交易所首批已推出4单民企信用保护合约,其中3单为非上市民企,1家为上市民企。据深交所介绍,深交所首批信用保护工具业务试点涉及名义本金合计1.3亿元,参考实体包括苏宁电器集团有限公司和浙江恒逸集团有限公司,试点参与机构包括国泰君安、中信证券等机构,信用保护工具卖方均具备较强的信用风险管理能力。

  上交所也成功达成首批2笔信用保护合约,参考实体分别为红狮控股集团(民营企业,AAA)和金诚信(民营上市公司,AA),国泰君安证券和中信证券分别为这两家民企近期发行公司债的主承销商。上交所表示,券商为自己主承的民企客户提供信用保护,有利于向市场释放积极信号,提升市场信心,保障民企债券顺利发行。

( 作者:孙杰   编辑:窦衍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