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年:中国保险业的精彩转身

中国财经报

2018-11-13 11:29

  2018年,中国迎来改革开放40周年。40年来,中国的经济社会发展取得累累硕果;40年来,中国金融领域也发生了极其深刻的变化。本刊从今日起围绕保险、证券、银行、外汇管理四大领域,约请专家撰写相关文章,让我们一起回望过去,共同感受金融领域波澜壮阔的40年。 ——编者

  在自我突破中,完成化蛹成蝶的美丽蜕变;在与狼共舞中,实现展翅高飞的惊喜超越;在风雨历练中,积累乾坤挪移的监管功力;在价值凸显中,释放保驾护航的强大气场……中国保险业40年的江湖阔步与岁月跌宕,演绎出的是一段与改革旋律完全共振互鸣的曼妙协奏,激荡出的是一首与开放音符交融合拍的悦耳颂歌。好似清泉又如同暖流,保险的市场能量如今已经深深地浸入到国家治理与百姓生活之中。

  走向保险大国

  随着1979年2月中国人民银行作出恢复保险业务的决定,当时国内只有中国人民保险公司这一家全国性商业综合保险机构的格局很快被改写,除西藏以外,次年全国28个省份都恢复了保险公司分支机构。5年后,国务院颁布《保险企业管理暂行条例》,新的保险公司成立步入快轨。首先是新疆批设了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牧业生产保险公司(后更名为中华联合财产保险公司),接着是交通银行组建了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作为行业的一个全新探索,深圳在1988年成立了我国第一家股份制保险公司平安保险公司。至此,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太平洋保险公司和平安保险公司三足鼎立的局面基本形成。

  1995年10月正式落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对于保险业来说具有划时代意义。按照法律要求,保险公司必须将财产保险和人身保险进行分业经营。于是,中国人民保险公司首先改组为中国人民保险集团,旗下辟出了中保财产保险有限公司、中保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和中保再保险公司三大专业化板块。两年后,按照国务院要求,撤销人保集团,旗下3家子公司分别更名为独立运作的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和中国再保险公司。与此同时,包括泰康人寿、新华人寿以及华泰财险等5家保险公司在内的首批商业性、股份制保险公司相继成立。

  主干的粗大带来了枝叶的繁茂,保险经纪、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以及再保险公司等全新的市场主体在世纪之交纷纷破土而出。其中,2000年6月在北京揭牌的江泰保险经纪有限公司是我国第一家全国性的综合保险经纪公司。次年,长安保险经纪、中怡保险经纪与北京联合保险经纪有限公司等多家商业保险经纪公司相继成立。2年之后,首家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中国人保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在上海落地,紧接着江泰再保险经纪公司、太平再保险公司、人保再保险公司、国寿再保险公司等再保险公司相继开业。一个由保险公司、保险中介公司、再保险公司等市场主体组成的,统一开放、竞争有序、充满活力的保险市场体系已然成型。

  互联网保险是整个保险体系架构中的最新阵容。2013年,众安在线在拿到了中国保监会的批件后高调设立。之后,泰康在线、安心财险和易安财险等3家互联网保险公司相继登场。与此同时,阿里巴巴、腾讯以及网易等科技巨头均纷纷参与到了互联网保险的布局中来。无论是作为一种概念,还是一个营销手段,或者是一种商业模式与一种组织形态,互联网保险都以其独特的魅力吸引了用户的眼球。

  与市场主体的日新月异相映照,保险产品品种也在不断的迭代创新中呈现出百花齐放的格局。最初恢复国内保险业务时,我国只有单一的财产保险,而如今却扩展到包括财产险、人身险、责任险和信用险四大类上百个险种,实现了可保风险领域的全覆盖。另外,在保险业务推销上,我国形成了个人代理、公司直销以及团销组成的“三驾马车”。

  统计结果显示,与改革开放之初仅有1家保险公司完全不同,目前我国已有228家保险机构。这仅仅还是一级法人机构,若以“地市中支”的口径算,我国的保险机构实际可用数以万计。与此相对应,国内保费收入和资产规模分别从1980年的4.6亿元和14.52亿元增长到2017年的36581.01亿元和167489.37亿元。我国已经跃居为仅次于美国的全球第二大保险国。

  在与“狼”共舞中成长

  从1992年美国友邦保险公司作为第一家外资保险公司在上海设立分公司,到两年之后日本东京海上火灾保险公司的分公司落户上海,再到1996年加拿大宏利人寿保险与外经贸信托合资设立中宏人寿保险公司从而成为第一家中外合资公司,上世纪90年代国外保险进入中国市场的脚步密集而有力。从最初上海开放保险市场,到随后广州、北京等全国大中城市对外资保险敞开大门,前后只用了不到3年的时间。

  中国加入WTO进一步为外资保险打开了市场门窗。一方面,中国政府自2004年12月起允许外资寿险公司提供健康险、团体险和养老金与年金险业务,同时允许外资非寿险公司经营除法定保险业务以外的全部非寿险业务,允许外资人身险公司经营全面的寿险业务;另一方面,外资保险机构在中国的地域限制也被取消,除规定寿险外资持股不超过50%之外,中国政府允许合资保险经纪公司的外资股权比例可以达到51%。

  值得一提的是,作为外资全面进入中国的最后一道门槛,持股比例限制也将伴随着中国服务业大门的敞开而得到最终拆除。2017年11月,国务院明确了保险业进一步对外开放的“时间表”:自2018年起,3年后单个或多个外国投资者投资设立经营人身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的投资比例将放宽至51%,5年后投资比例不受限制。此外,2018年底前全面取消外资保险公司设立前需开设2年代表处的要求。同时,外资保险经纪公司可以为个人客户及中小企业客户提供保险经纪服务。

  应当说外资进入中国带来的并不只是商业物体以及资金流量,更引进了先进的管理方式与较为成熟的商业模式。友邦保险进入中国之前,国内保险产品的营销模式以公司直销为主。之后,友邦公司将个人代理制引入我国,随后保险代理机构纷纷涌现。另外,友邦公司还将保险营销员制度带进了中国,最终生成了目前国内多达800万人的保险营销员队伍。此外,保险精算师这个角色也伴随着外资进入国内保险行业,从1999年中国保监会认证的43人到目前的数千人规模,保险精算师已经成为一支强化国内保险业风险管理和资产管理的特殊“金领人才”。

  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17年底,共有来自16个国家和地区的境外保险公司在我国设立57家外资保险法人机构,外资保险公司总资产达1.03万亿元。

  从2001年开始,国内保险公司加快了股份制改革的步伐。在积极引进外资和民营资本作为战略投资者的同时,中资保险公司的股权结构不断完善。中国人保、中国人寿、中国平安以及中保国际等保险企业纷纷登陆资本市场,扩张所需的资金瓶颈得到有效解决。更为重要的是,在立足本土化优势的同时,中资保险还在与国外保险巨头同台竞争中虚心学习,迅速缩小了与对手的差距直至后来居上。权威资料显示,在2018年世界500强排名中,中国有8家保险公司位列其中,数量上仅次于美国。而且中国平安和中国人寿两家保险公司已经进入世界保险业前十强,同时,中国平安还作为新兴市场的惟一代表进入到全球9家系统重要性保险机构之列。

  日臻成熟的监管

  改革必有阵痛,开放难免杂芜。从2001年平安保险和2008年生命人寿分别大量销售投资连结产品引发群体性退保风波,到2013年“美女高管携5亿元巨款外逃”的泛鑫事件,再到2015年保险公司将保险产品作为融资渠道所制造的万能险乱象,以及随后发生的金额高达11.46亿元的“侨兴债”违约事件,及至2016年与2017年保险企业作为“野蛮人”在资本市场频频举牌的行动,以及部分保险公司大量斥资进行境外投资所导致的巨额亏损……过往40年的中国保险业的天空既有霞光彩云,也不时弥散乌云风雨。

  有乱必治,有错必纠。为了跟上不断更新的市场创新步伐,从落地至今,《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先后作出4次修订,并于1998年和2000年分别成立了中国保险监督委员会与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分别承担市场监管与行业自律的职能。以国务院2006年发布的《关于保险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简称“国十条”)与2014年发布的《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简称“新国十条”)为依据,保监会先后推出了《保险公司管理规定》《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暂行办法》以及《保险公司设立境外保险类机构管理办法》等一系列规章制度,由此形成了以《保险法》为核心的保险业监管法律法规和规章体系。

  偿付能力、公司治理、市场行为监管是现代保险监管框架的三个支柱,其中,偿付能力监管是核心。对我国而言,代表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体系的所谓“偿一代”,主要借鉴的是欧美监管思路和内容,对保险公司的资本要求以业务规模为基础,其中政策文件除了《保险法》外,还有2003年颁布的《保险公司偿付能力额度及监管指标管理规定》,以及2008年出台的《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管理规定》。至2012年,我国开始建立第二代偿付能力监管制度(即所谓的“偿二代”),并于2016年正式实施。与“偿一代”相比,“偿二代”的显著特点是以风险为基础,且将系统性风险纳入监管框架,实现了从规模导向到风险导向的蜕变与升华,而且“偿二代”已在全球与美国RBC标准和欧盟偿付能力Ⅱ形成了三足鼎立的局面。

  良好的资产负债管理是保险业可持续发展的基石,也是支持保险业在日益复杂的风险环境中保持稳健发展、防范系统性风险的重要保障。作为“偿二代”的延伸性成果,我国监管机构还将保险公司资产负债管理转为“硬约束”,以切实扭转资产负债错配风险。因此,与40年前相比,无论是在制度创建还是在能力统领上,我国保险行业的监管水平都出现了质的飞跃,“保险姓保”的本质也日渐凸显出来。

  作为监管力量变革的一个新举动,保监会与银监会在2018年进行了整合。原有的“一行三会”转变为“一行两会”新架构,银保监会承接着全新使命已闪亮登场。银保监的“合并”决不是简单的分久必合,而是监管资源、技术与能力的有机综合与融合。比较发现,原有的保监会在全国只有3000人的队伍,但银保监合并之后,形成了多达27000多人的监管力量,不仅监管基础得到空前增强,而且协同监管之下更有利于对保险业系统性风险的有效防范。

  巨大的市场化红利

  在40年保险业改革开放的过程中,市场化红线始终贯穿其中。一方面,保险经营主体的日渐多元化驱动着保险市场集中度的逐渐下降。在产险市场上,中国人保、太平洋保险和平安保险所占份额从上世纪80年代的98.78%下降到目前的63%。同期,在寿险市场上,前三大公司所占的份额则从98.92%下降到目前的37%,一个竞争型的保险市场完全形成。另一方面,包括人身险、商业车险条款费率的市场定价,以及保险资金的运用等一些列市场化运营机制也日渐完善和成熟。更为重要的是,作为一支商业性与普惠性的市场力量,保险已经广泛地参与到国家治理与社会经济生活的各个层面。

  基于功能的广袤性与服务对象的多样性,保险已经构成了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有力支柱。从服务国家发展战略、服务实体经济的作用来看,至2017年底,保险资金支持“一带一路”建设投资规模达8568.26亿元,支持长江经济带和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投资规模分别达3652.48亿元和1567.99亿元,对经济发展的强大资金赋能可见一斑。另外,保险还是经济社会的“减震器”,无论是在百姓养老和医疗保障方面,还是减灾救灾以及精准扶贫方面,保险都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仅2018年保险业的赔付支出就超过1.35万亿元,为全社会提供风险保障5769万亿元,而且保额增速明显快于业务增速,保险的风险补偿功能得到完美释放。

  为社会经济发展减压排险的同时,保险还是整个金融市场的主力军与稳定器。统计结果表明,截止到2017年末,保险业资金运用余额近15万亿元人民币,保险机构已成为我国债券市场第二大机构投资者和资本市场的重要机构投资者。在促进传统的以银行为主导的金融体系向现代化、多层次、多支柱的金融体系转变,提高金融资源的配置效率,增强金融体系运行的稳定性和协调性方面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唤醒、培育与激发广大民众的商业化保险意识及其对保险重要性的强烈认知与自觉追随,应当是保险业40年发展的又一个重大成就。据中国保险业协会发布的调研报告,目前国内26岁至45岁人群购买保险的比例高达79.9%。同时,央视发布的《2018中国经济生活大调查》结果表明,2018年,15.64%的中国家庭将保险作为了投资首选,保险已经连续3年排名第一,这表明,保险在民众生活中已不可或缺。 (作者系中国市场学会理事、经济学教授)

( 作者:张锐    编辑:郭伟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