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护理保险试点今年有望扩大 三问题亟待破解

中国广播网

2019-04-10 19:03

  随着我国老龄化社会进程加快,失能、半失能老年人数量也在快速上升,目前已超4000万。老人难以独自生活,子女奔波照料,家庭经济负担加重,“一人失能,全家失衡”成为不少家庭面临的现实困境。这样的状况有望随着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发展有所改变。

  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指出,“扩大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让老年人拥有幸福的晚年…….” 4月9日,国务院就《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重点工作提出部门分工意见,明确由国家医保局牵头,扩大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这意味着长期保险制度试点扩大工作已经按下“开始键”。

  事实上,被称为社会保障“第六险”的长期护理保险在我国试点已有两年多。2016年,人社部发布《关于开展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的指导意见》(“80号文”),在青岛、上海、苏州等15个城市展开试点,部分地区也根据意见精神和当地实际展开了省级试点。

  国家医保局数据显示,截至去年6月底,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覆盖人群5700万人,享受待遇人数已达18.45万人。15个试点城市基本都建立了多元筹资机制,资金来源主要由个人、社会、单位、财政、医保五方面组成,部分地方还有一些社会捐助作为补充等。

  “在试点城市,长期护理保险满足了大量失能人员的实际需求。”中国劳动和社会保障科学研究院院长金维刚表示。但他同时指出,长期护理保险在试点中也存在一些问题,需要在今后全国推广时进一步的完善。

  发展长期护理保险,钱从哪来?在业内人士看来,稳定的筹资来源是长护险发展亟待解决的一大问题,部分试点城市长护保险筹资渠道过于依赖单一渠道。“目前各地方主要还是以医保基金作为发展的主要来源,作为一项独立的保险,今后还是应该探索建立一个独立的筹资渠道,特别是需要明确个人的缴费。”金维刚说。

  泰康养老助理总经理兼健康保险发展中心总经理刘洪波表示,80号文提出应建立多元投资渠道,希望通过企业、个人、财政多个渠道来进行长护险的筹资,这是试点的方向,但目前没有在立法方面明确。

  长期护理保险实施中的诸多专业标准也亟待统一,例如失能评定标准、服务标准、支付标准等。金维刚认为,失能评定标准各地不够统一、不够细致。刘洪波指出,“失能评定标准”,明确怎样的人应该享有长期护理保险待遇,如何通过相应标准对服务对象进行分类。“然而,在试点过程中,有的地方是用的是巴塞尔量表,有的地方是本地自主研发的量表,但从全国还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此外,刘洪波认为,服务标准和支付标准也需进一步明确。

  从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城市的服务内容看,尽管机构内护理相对成熟,但选择居家护理者仍占多数。刘洪波表示,长期护理保险提供的是照护服务,但当前的养老服务体系并未与长期护理保险相匹配。“长护险购买什么服务,服务应该由怎样的机构来提供,服务机构的专业能力和服务人员的专业能力,都是很多地方面临的重要问题。”

  近日发布的《2019年大健康产业财税热点报告》指出,为了做大长期护理保险的支付,建议借鉴美国和德国的经验,协调社会性的保障缴费和商业性护理保险的共同作用,引入发展商业护理保险,建立多层次的长期护理保障制度。该报告还建议,可借鉴美国模式,将长期护理保险纳入税优保险产品范围。

( 作者:马文静   编辑:郭伟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