险企公司治理需监管部门再推一把

金融时报

2019-05-20 10:22

  近来,财通证券发布的一则风险提示性公告让新三板挂牌公司华凯保险销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凯保险”)吸引了众多关注的目光。作为华凯保险的主办券商,财通证券在上述公告中表示,由于未能在指定日期前披露2018年年度报告,根据相关规定,华凯保险公司股票自2019年5月6日起被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暂停转让,并且前者还存在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笔者注意到,这并非财通证券首次针对华凯保险发布风险提示性公告。今年在此之前,财通证券已发布5则关于华凯保险的风险提示性公告。财通证券在4月24日发布的一则公告中提及华凯保险股东之间发生控制权之争、存在严重分歧,存在经营管理层不稳定的风险,可能对公司信息披露、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带来不利影响。

  这起风波,使保险机构公司治理问题再次浮出水面。毋须讳言,正处在转型阶段的保险业在公司治理及规范经营方面仍存在着较多的问题。在不久前举办的北大赛瑟论坛上,银保监会公司治理部主任刘峰表示,部分机构治理机制不够健全,股东会、董事会、经营层权利和责任边界不清,董事会管控力不足、授权机制混乱、缺乏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部分机构“三会一层”运作不扎实,董事会效率不高,监事会发挥作用不够,管理层行为失当,履职行为缺乏约束。此外,有的机构还存在内部管控不够严格、发展战略偏差、绩效考核扭曲、风险控制不力、关联交易管理不严格、内部审计覆盖不足、问责制度不健全等问题。

  事实上,在我国,保险公司是金融机构中较早开始探索公司治理实践的,原保监会曾在2006年制定《关于规范保险公司治理结构的指导意见(试行)》,此后公司治理相关制度也不断得到完善。但是,从保险市场暴露出的诸多乱象中不难认识到,我国保险业公司治理真正实现从“形似”到“神似”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也正因为如此,公司治理问题自银保监会成立就成为抓好监管工作的“牛鼻子”。在银保监会成立后不久召开的中小银行及保险公司公司治理培训座谈会上,银保监会主席郭树清强调,建立和完善具有中国特色的现代公司治理机制,是现阶段深化银行业和保险业改革的重点任务,是防范和化解各类金融风险、实现金融机构稳健发展的主要保障。

  在推动保险机构公司治理从“形似”走向“神似”的路上,来自监管的驱动力必不可少,去年以来,也有多项相关举措落地。例如,去年7月,银保监会发布《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通过建立健全独立董事制度运行机制,强化监管约束等制度安排,促进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结构中充分发挥作用。

  而要想进一步提升保险机构公司治理有效性,需要监管部门强化监管、补齐短板的地方还有很多,不妨从问题出发来关注如何通过强化监管来提升保险机构公司治理有效性。今年年初,银保监会公布了2018年保险法人机构公司治理现场评估结果,从评估结果来看,一些保险公司存在明显的治理合规性短板,而牢牢守住公司治理合规性的底线应当是监管部门推动提升公司治理有效性的基础。从评估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为例来看,针对股东股权行为不合规的问题,监管部门还需向真正实现穿透性监管努力,让保险公司股权链条完整地暴露在阳光下;而针对管理不严格的问题,也需要监管部门加强对关联交易的审核和关联交易信息的披露,加大对非正常关联交易的惩罚力度。

  从当前看,无论是打赢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攻坚战,还是推进保险业改革、提升保险业服务实体经济质效,都对加强保险机构公司治理监管、提升保险机构公司治理有效性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在从严监管的态势下,监管部门还需要不断提升公司治理监管能力和水平,从而为保险机构公司治理从“形似”走向“神似”添上画龙点睛的一笔。

( 作者:钱林浩   编辑:郭伟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