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业混改拉开帷幕:中盐股份引入13家战投 总投资超30亿元

中国证券报

2019-09-19 11:28

  中盐混改签约仪式现场 本报记者 刘丽靓摄

  9月19日,中国盐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盐股份)增资项目签约仪式在北京产权交易所举行。中盐股份目前已完成混改项目的资产重组工作和产权交易所挂牌、摘牌、遴选、投资者二次报价、增资协议谈判工作,拟引入投资者13家,总投资额30.6亿元。

  “中盐集团采用完全市场化方式,在北京产权交易所公开增资,按照‘价值观契合、战略有协同、实力有保障’的标准成功引入13家战略投资者,圆满完成混改增资引战工作,这标志着中盐股份混改实现了‘混’的目标。”国务院国资委产权局副局长郜志宇表示,作为国家第二批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企业和国企改革“双百企业”,希望中盐股份公司借助混改增资引战之力,集各位股东及各类资本优势,聚焦主业,深化改革,切实完善优化公司治理,转变经营机制,增强企业内生活力。不断推动产品创新、技术创新、市场创新、商业模式创新和服务创新,不断拓展延伸盐业产业链和价值链,充分发挥国有资本带动作用。推动盐行业企业联合发展,提高企业经营效益和整体竞争力,为股东创造价值,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实现各类投资者“多赢”局面,打造混改和盐改的典范企业。

  工业和信息化部消费品司副司长曹学军表示,国家对盐业改革非常重视,改革方案几易其稿,盐业改革方案的出台是我国盐业管理体制的一次重要变革。本次混改增资,中盐股份引入了民营资本和其他社会资本,各类资本优势聚集必将激发中盐股份活力。这对传统国有盐业企业深化改革具有很好的示范作用,也会进一步加快释放盐业市场活力,加快推动盐行业新格局形成,对于进一步保障食盐安全,实现盐行业高质量发展具有深远的意义。

  中国盐业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李耀强表示,13家战略投资者与中盐集团达成了战略合作并正式注资中盐股份,这是落实国家第二批混改试点任务、践行盐改和推进中盐改革的重要举措,是盐行业发展中值得记忆的重要节点,在中盐发展史上具有重要意义。

  李耀强表示,中盐股份是中盐集团按照整体改制上市的方式于2013年联合七家省级盐业公司发起成立。2017年1月,盐业体制改革正式实施,同年4月,中盐股份被列为国家第二批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2018年中盐股份混改被列为国家盐业体制改革重点工作任务之一。为此,中盐集团确立了“创新行业价值、服务民本民生、体现国家意志”的功能定位、“创新、变革、竞争、共赢”的方针和建设世界一流的“国家盐业公司+优秀化工企业”的战略目标,并按照“完善治理、强化激励、突出主业、提高效率”的总体要求,将中盐集团食盐核心业务和优良资产全部纳入中盐股份平台,分离其盐化工业务,形成从盐资源开发、研发、工程设计到生产、销售的产业一体化架构,打造成为盐业务专业化运营平台。

  李耀强表示,在混改实施过程中,中盐集团得到了国家发改委、工信部、国资委等有关部门和行业协会的大力支持,在实践中取得了诸多成果:破解国有矿权资产化市场化政策难题,初步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中盐股份资产得以规范,为增资引战工作创造有利条件;以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为基础,搭建中盐股份独立规范的公司治理结构,推进公司组织机构总体改革,积极探索职业经理人制度;今年以来,中盐集团还以中盐股份为平台,先后与广东盐业、重庆化医、广西盐业实施战略合作,并在青海、内蒙布局优势湖盐资源整合,全面推动盐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行业企业联合发展。

  北交所党委书记、董事长吴汝川表示,近年来,中央和地方推进国企混改的力度持续增强,国务院国资委推出“双百行动”,国家发改委连续推出三批混改试点,第四批更大规模的混改试点也正在酝酿。此次中盐股份增资扩股引入战略投资者,是中央企业混改的又一重大进展,是中盐集团推进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进行业新旧发展模式转换、增强企业发展活力和竞争力的有力举措,同时也是北交所充分发挥产权资本市场功能、服务国资国企改革、助力中央企业做强做优做大的又一成功范例。

( 作者:刘丽靓   编辑:李春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