腾讯就周杰伦音乐侵权诉网易案:三年间授权费870万飙至1818.41万

中新经纬

2019-11-04 18:25

  腾讯音乐所持有的周杰伦音乐版权,将于2020年3月31日到期。

  音乐行业下行,头部版权费飙升依旧,当然,前提是,版权方愿意出售。

  11月,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了《腾讯音乐娱乐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与杭州网易云音乐科技有限公司、杭州乐读科技有限公司录音录像制作者权权属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案件核心是,周杰伦音乐版权。

  最终,广东省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宣判,被告杭州网易云音乐科技有限公司、杭州乐读科技有限公司、广州网易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赔偿原告腾讯音乐娱乐科技(深圳)有限公司经济损失及制止侵权的合理开支共计85万元。同时,驳回原告腾讯音乐娱乐科技(深圳)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46720元,由三被告负担。

  腾讯其他请求,包括判令被告网易云公司、乐读公司在其开发、经营的网易云音乐官方网站主页(××/)及该网站各大客户端上发表声明向原告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期限不低于30天等。

  值得注意的是,该案判决书披露大量商业细节,可以一窥产业下行中,巨头经营变化。

  网易云音乐透露数据显示,周杰伦版权费用飙升。“涉案歌曲属于杰威尔曲库,根据原告所发的预警函的附件记载,整个曲库约有808首歌曲,双方第一次授权期间即2015年4月1日至2016年3月31日,期间的授权费用为870万元,第二次授权期间2016年4月1日至2017年3月31日,期间的授权费用为8642922.37元,第三次授权期间2017年4月1日至2018年3月31日,期间的授权费用为18184140元。”网易云音乐实际运营方乐读公司在法庭上辩称。

  此外,网易云音乐方面还表示,使用涉案歌曲,主要依照用户付费购买获利,最终亏损。“乐读公司使用涉案歌曲,主要依照用户付费购买获利,经统计,在2018年4月1日0时以后共有6151名网易云音乐用户购买了涉案歌曲,共支付203588元,在涉案歌曲下架后乐读公司对购买了歌曲的用户进行了退款和实物补偿(就是购买的周杰伦的实体专辑),截至2018年5月10日,乐读公司向6030名购买用户退款共计184226元,并向4617名购买用户送出了价值365967元的实体专辑礼品。涉案歌曲的销售收入实际为19362元,即使不分摊营业成本,毛利润也仅为19362元,若计算上补偿,乐读公司因涉案行为的盈利行为出现了亏损。”

  腾讯音乐在法庭上表示,2018年3月31日,腾讯音乐对网易云音乐授权期限届满,于当天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向网易云音乐出书面通知,要求被告按照双方的约定,立即下线相关歌曲。“然而,被告明知有关授权已经到期,却擅自伪造一张包含200首歌曲的《周杰伦热门歌曲合辑》假数字专辑,以付费售卖的形式通过其开发、经营的网易云音乐网站、网易云音乐PC客户端等多个客户端,向其用户提供。用户支付了相应费用后可以进行在线播放和下载。更为甚者,在此过程中,被告多次通过其官方微博、网易云音乐小秘书向用户全网推送,强烈建议用户以400元/张的价格进行购买后实现终身免费收听,公然实施侵权行为,企图通过上述侵权行为实现抢占用户市场及获取不法收益。”腾讯音乐方面强调。

  “由于双方几年来整体上合作尚算融洽,基于双方之前几年续约的操作惯例,加之几乎同时双方就其他歌曲也陆续续约成功,综合来看,被告完全有合理的理由相信双方仍可就涉案歌曲达成续约,差异可能只在于原告涨价的幅度问题。原告突然于2018年3月31日下午17:24通过邮件方式通知被告要求立刻下架涉案歌曲,这完全超乎被告的意料,而且当日是周六休息日,大部分工作人员不在岗,离期限届满仅几个小时,处理相关事宜的人手和时间均严重不足,从而导致本案所涉行为的出现。综上,被告并不存在侵权的主观意图,根据双方的合作惯例及各种事实,被告完全有合理理由相信自己能够获得涉案歌曲的授权,涉案行为不应当被视为侵权行为。”网易云音乐方面回应。

  当然,续约不成功对于腾讯音乐业绩有着影响,但似乎收益更大。二季报显示,腾讯音乐版权分销业务收入有较为明显下滑,但数字专辑销售依然强劲。二季度,腾讯音乐实现营收58.98亿元,同比增长31%。其中,订阅在线音乐服务、非订阅在线音乐服务和社交娱乐服务及其他分别贡献收入 13.5%、 13.0%和 73.5%。归母净利润 9.27 亿元,同比增长 2.7%;Non-IFRS 归母净利润11.28亿元,同比增长 3.9%。9月,腾讯音乐独家发布周杰伦最新数字单曲《说好不哭》,销量突破 1000 万张。数字单曲的火爆有望以交叉销售方式,进一步拉动订阅会员数增长。

  网易云音乐也有着对策。“现在的年轻人更加分众化,不一定喜欢周杰伦了,但腾讯音乐囿于上市压力,不太敢给分众市场流量支持,这给了网易云音乐空间,且这一趋势有着数据支持。再过几年,周杰伦粉丝大战结果就不一定了。音乐市场最终还是属于年轻人的。”有音乐创业者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说。

  网易云音乐CEO朱一闻也感受到了这一趋势。“华语存量曲库这块是我们不占优势的,但是反过来看,音乐现在非常分众,包括二次元音乐、韩语音乐、日语音乐、欧美音乐,这在网易云音乐里面是非常强势的。比如说90后、00后,在音乐消费上并没有呈现出我们80后、70后这一代人听歌的那种非常聚焦的、只听四大天王时代的状况。现在非常分散,而且迭代非常快。所以这也是为什么我们目前增长得非常快的原因之一。”他向记者分析。

  2015年4月1日,杰威尔公司将其录制的包含前述案件诉争178首录音制品在内的录音制品的重制权、公开播送权、公开演出权、公开传输权(信息网络传播权)转让给SL公司,授权性质为专属授权,包括转授权。授权产品为在数字产品范围内,不限传输方式、传输媒介与产品种类。授权期限五年,自2015年4月1日至2020年3月31日。授权区域:中国大陆地区(包括香港、澳门地区)。2017年11月1日,SL公司将包括涉案178首录音制品在内的录音制品独占许可给腾讯音乐公司。授权地域为中国大陆地区。授权内容及性质:SL公司将授权作品的信息网络传播权独家授权给腾讯音乐公司,该权利为独占排他性权利。

  诉讼中,腾讯音乐自愿放弃第一项诉讼请求,并放弃对部分录音制品的权利主张,仅主张178首录音制品的权利。上述录音制品共涉及19张专辑,包括《周杰伦JAY》《魔杰座》《叶惠美》《十二新作》《惊叹号》《我很忙》《八度空间》《周杰伦的床边故事》《哎哟不错哦》《寻找周杰伦》《范特西》《CINDY》《依然范特西》《七里香》《天台》《不能说的秘密》《跨时代》《十一月的肖邦》《thecrew》。

( 作者:贺泓源   编辑:赵金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