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三家国企自曝家丑:涉违规购买白酒、无机票报销等问题

中国网财经

2019-11-19 13:35

  中国网财经11月19日讯 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消息,云南省纪委监委点名道姓通报云天化集团及下属企业违规发放津贴、违规购买酒、茶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云南省工业投资控股集团下属企业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云南省贵金属新材料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重复报销市内交通费、超范围发放津补贴问题。

  以下为原文:

  云南通报云天化集团及下属企业违规发放津贴、违规购买酒、茶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日前,云天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公开曝光云天化集团及下属企业违规发放津贴、违规购买酒、茶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一、集团本部向部分人员违规发放董事、监事津贴问题

  2016年6月15日,集团第三届董事会第106次会议违规审议通过《云天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代表及外派董监事管理办法(试行)》和《云天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外派兼职董监事工作津贴暂行规定》,规定每月按标准由集团本部向兼任下属公司董事、监事人员发放津贴。2016年7月至2019年4月,集团人力资源部门共向28名中层干部及5名骨干员工发放153.75万元。其中,2016年7月至12月向21人发放26.41万元,2017年向27人发放55.62万元,2018年向26人发放54.82万元,2019年1月至4月向23人发放16.9万元。

  二、集团下属中轻依兰(集团)有限公司部分人员违规领取董事、监事津贴问题

  2017年7月31日,由公司总经理办公会研究决定、公司总经理向建刚审批,违规实施《关于外派兼职董监事工作津贴暂行规定》。2017年8月至2019年10月,公司行政中心每月按标准由本部向兼任下属公司董监事人员发放津贴,共向4名中层干部及2名骨干员工发放8.76万元。其中,2017年向5人发放1.5万元,2018年向5人发放3.6万元,2019年向6人发放3.66万元。

  三、集团下属天鸿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违规购买白酒问题

  天鸿工程公司及下属单位无损监测公司违规购买五粮液43瓶,共计2.9673万元。

  (一)天鸿工程公司本部违规购买五粮液问题。由经营部副经理陈涛经办,经行政部原经理代忠明审核,副总经理邓德辉批准,2016年分2批次购买五粮液18瓶,单价680元/瓶,金额1.224万元。费用报销由陈涛经办,代忠明批准,会计张琴审核。

  (二)天鸿工程下属云南云天化无损检测有限公司违规购买五粮液问题。由检测站站长田华静经办,公司副总经理吴孝平审核,总经理邓德辉批准,2016年分2批次购买五粮液25瓶,单价697.32元/瓶,金额1.7433万元。费用报销由田华静经办,经会计陈桂清、原财务经理刘礼福审核,邓德辉批准。

  四、集团下属云南云天化国际农业生产资料有限公司购买礼品问题

  2016年7月,云南云天化国际农业生产资料有限公司在山东举办“创新·聚力·云天下”促进产品销售的营销峰会,预算购买“砸蛋促销活动”奖品360份,金额69.03万元,但实际购买奖品497份、金额93.92万元,超预算购买奖品137份、金额24.89万元,报销时未提供“砸蛋促销”奖品发放明细。购买奖品由山东云天化总经理助理兼营销部部长胡红亮经办,国农公司市场部部门负责人吕金龙审核,国农公司时任总经理张林批准报销。购买的奖品包括:小智智能管理机器人83个,单价990元/个,金额8.217万元;万利达J12电器84台,单价1000元/台,金额8.4万元;苹果平板84台,单价1730元/台,金额14.532万元;苹果手机41部,单价4850元/台,金额19.885万元;华为手机83部,单价950元/部,金额7.885万元;联想笔记本电脑41台,单价4270元/台,金额17.507万元;理光投影仪81台,单价2160元/台,金额17.496万元。

  五、集团下属重庆国际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违规购买酒、茶、礼品等问题

  2016年至2018年购买酒、茶、礼品等共计122.26万元,其中酒26.21万元,茶叶、礼品等96.05万元。

  (一)违规购买酒

  1.2016年购买红酒5批次,共计11.8278万元。其中:单价68元/瓶美威伯爵红酒300瓶,金额2.04万元;单价114元/瓶传奇波尔多红酒42瓶,金额4878元;单价120元/瓶夏迪红酒120瓶,金额1.44万元;单价198元/瓶白酒180瓶,金额3.564万元;单价179元/瓶白酒240瓶,金额4.296万元。费用报销由综合管理一部原员工陈燕承办,经综合管理一部原副部长崔萍、财务部原部长林会勇批准,党委书记、副总经理庾波审批同意。

  2.2016年购买米蒂沃干红葡萄酒25瓶,单价134元/瓶,金额3340元。费用报销由销售委员会上海办事处原员工曾祥超承办,经综合管理一部原副部长崔萍及销售委员会国内热固销售大区原总经理陈苍林、财务部原部长林会勇批准,原副总经理王建国审批同意。

  3.2017年3月、4月购买红酒2批次,共计7.164万元。其中:45度五粮春300瓶,单价198元/瓶,金额5.94万元;美威伯爵红酒180瓶,单价68元/瓶,金额1.224万元。费用报销由综合管理一部原员工王巧承办,经综合管理一部原副部长崔萍、财务部原部长林会勇批准,党委书记、副总经理庾波审批同意。

  4.2017年4月、7月购买红酒2批次,共计9026元。其中:米蒂沃干红葡萄酒33瓶,单价134元/瓶,金额4416元;米蒂沃干红葡萄酒34瓶,单价136元/瓶,金额4610元。费用报销由销售委员会上海办事处原员工曾祥超承办,经综合管理一部原副部长崔萍及销售委员会国内热固销售大区原总经理陈苍林、财务部原部长林会勇批准,党委书记、副总经理庾波审批同意。

  5.2017年5月购买骑悦经典干白60瓶,单价88元/瓶,金额5280元。费用报销由综合管理一部原员工杨茂楠承办,经综合管理一部原副部长崔萍、财务部原部长林会勇批准,党委书记、副总经理庾波审批同意。

  6.2018年购买白酒、红酒3批次,共计5.452万元。其中:45度五粮春120瓶,单价180元/瓶,金额2.16万元;玛歌红酒240瓶,单价85元/瓶,金额1.996万元;45度五粮春72瓶,单价190元/瓶,金额1.296万元。费用报销由办公室员工刘秀梅承办,经办公室主任罗红莉、财务部原部长林会勇批准,公司总经理李红宾审批同意。

  (二)违规购买茶叶

  1.2016年购买茶叶11批次,共计30.76万元。其中:单价128元/盒巴南银针茶叶(126g装)36盒,单价258元/盒巴南银针茶叶(180g装)20盒,单价145.5元/盒巴南银针茶叶(250g散装)10袋,共1.12万元;单价260元/盒茶饼20盒,单价300元/盒红茶1盒,单价260元/盒熟茶10盒,共8100元;单价260元/盒永川秀芽65盒,单价300元/盒铁观音48盒,单价300元/盒茶饼40盒,单价220元/盒花茶65盒,共5.76万元;散茶一批,金额共2.8万元;单价300元/盒铁观音30盒,单价300元/盒金骏眉30盒,单价300元/盒普洱30盒,单价142元/盒绿茶1盒,单价236元/盒永川秀芽20盒,共3.19万元;单价300元/盒大红袍30盒,单价300元/盒竹叶青30盒,单价300元/盒普洱30盒,单价142元/盒花茶1盒,共2.71万元;单价305元/盒熟茶30盒,单价300元/盒生茶60盒,共2.71万元;散茶一批,共3.52万元;单价305元/盒熟茶30盒,单价300元/盒生茶60盒,共2.71万元。以上费用报销由综合管理一部原员工陈燕承办,经综合管理一部原副部长崔萍、财务部原部长林会勇批准,党委书记、副总经理庾波审批同意。购买单价305元/盒熟茶30盒,单价300元/盒生茶60盒,共2.71万元;单价305元/盒熟茶30盒,单价300元/盒生茶60盒,共2.71万元。费用报销由综合管理一部原员工王巧承办,经综合管理一部原副部长崔萍、财务部原部长林会勇批准,党委书记、副总经理庾波审批同意。

  2.2017年购买茶叶3批次,共9.83万元。费用报销由综合管理一部原员工王巧承办,经综合管理一部原副部长崔萍、财务部原部长林会勇批准,党委书记、副总经理庾波审批同意。

  3.2016年6月22日购买巴蜀一品茶具100套盒,单价210元/套,共2.10万元。费用报销由综合管理一部原员工陈燕承办,经综合管理一部原副部长崔萍、财务部原部长林会勇批准,党委书记、副总经理庾波审批同意。

  (三)违规购买礼品

  1.2016年购买领带3100元、公文包1.08万元赠送客户,共1.39万元。费用报销由销售委员会经编织物片区原员工吴小刚经办,经综合管理一部原副部长崔萍及销售委员会国内热固总经理陈苍林、财务部原部长林会勇批准,原副总经理王建国审批同意。

  2.2016年1月24日,购买礼品2.09万元。费用报销由销售委员会上海办事处原员工曾祥超承办,经综合管理一部原副部长崔萍及销售委员会国内热固原总经理陈苍林、财务部原部长林会勇批准,原副总经理王建国审批同意。

  3.2016年1月12日,购买礼品5000元。费用报销由销售委员会国内热固片区原员工王星承办,经综合管理一部原副部长崔萍及销售委员会国内热固副总经理田建利、财务部原部长林会勇批准,原副总经理王建国审批同意。

  4.2016年2月25日,购买2015年形象邮册260套,单价268元/套,金额6.97万元。费用报销由综合管理一部原员工陈燕承办,经综合管理一部原副部长崔萍、财务部原部长林会勇批准,党委书记、副总经理庾波审批同意。

  5.2016年2月25日,购买礼品4950元。费用报销由销售委员会上海办事处原员工曾祥超承办,经综合管理一部原副部长崔萍及销售委员会国内热固总经理陈苍林、财务部原部长林会勇批准,原副总经理王建国审批同意。

  6.2016年3月24日,购买礼品2.37万元食品慰问巴西巴林外派人员及现场施工工程人员。费用报销由综合管理一部原员工陈燕承办,经综合管理一部原副部长崔萍、财务部原部长林会勇批准,党委书记、副总经理庾波审批同意。

  7.2016年5月16日,购买礼品3040元。费用报销由销售委员会国内热固片区原员工王星承办,经综合管理一部原部长助理杨卫及销售委员会国内热固总经理陈苍林、财务部原部长林会勇批准,总经理李红宾审批同意。

  8.2016年5月30日,购买渔具礼品815元。费用报销由销售委员会国内热固片区原员工冯文强承办,经综合管理一部原部长助理杨卫及销售委员会国内热固总经理陈苍林、财务部原部长林会勇批准,总经理李红宾审批同意。

  9.2016年6月2日,购买土特产金额3000元。费用报销由综合二部原部长助理王雁承办,经综合管理一部原副部长崔萍、财务部原部长林会勇批准,党委书记、副总经理庾波审批同意。

  10.2016年8月10日,购买手摇料理杯40个,单价265元/个,金额1.06万元;购买车载空气净化器50个,单价165元/个,金额8250元,合计1.89万元。费用报销综合管理一部原员工陈燕承办,经综合管理一部原副部长崔萍、财务部原部长林会勇批准,党委书记、副总经理庾波审批同意。

  11.2016年9月1日,购买客户交流会用伞475把,单价30元/把,金额共1.42万元;购买苹果6手机1台,单价6088元/台,华为手机3台,单价3688元/台,智能手表5个,单价1355元/个,手环11个,单价1070元/个,蓝牙耳机21个,单价190元/个,金额共3.84万元。费用报销由综合一部原员工陈燕承办,经综合管理一部原副部长崔萍、财务部原部长林会勇批准,党委书记、副总经理庾波审批同意。

  12.2016年10月12日,购买商务礼品赠送客户,金额2.4万元。费用报销由销售委员会市场部原员工李月承办,经销售委员会国内热固销售原总经理陈苍林、综合管理一部原副部长崔萍、财务部原部长林会勇批准,总经理助理、市场部部长孙会武审批同意。

  13.2016年10月16日,用于商务购买礼品1.09万元。费用报销时由销售委员会国内热固片区原员工王星承办,经综合管理一部原副部长崔萍及销售委员会国内热固总经理陈苍林、财务部原部长林会勇批准,原副总经理王建国审批同意。

  14.2016年9月2日,用于商务购买无纺布袋500个,单价1.2元/个,纸巾盒490个,单价24.25元/个,金额共1.25万元。费用报销由综合管理一部原员工陈燕承办,经综合一部原副部长崔萍、财务部原部长林会勇批准,党委书记、副总经理庾波审批同意。

  15.2016年11月28日,购买香烟2460元。费用报销由销售委员会经编织物片区原员工石藤承办,经综合管理一部原副部长崔萍及销售委员会经编织物片区经理吴小刚、财务部原部长林会勇批准,原副总经理王建国审批同意。

  16.2017年1月20日,用于商务购买2016年形象邮册248套,单价268元/套,金额6.65万元。购买剪纸1000套,其中大剪纸500套,单价145元/套,金额7.25万元;小剪纸500套,单价65元/套,金额3.25万元;购买书签300个,单价11元/个,金额3300元,合计10.83万元。费用报销时由综合管理一部原员工王巧承办,经综合管理一部原副部长崔萍、财务部原部长林会勇批准,党委书记、副总经理庾波审批同意。

  17.2018年2月12日,用于商务购买2017年形象邮册248套,单价236元/套,金额5.85万元。费用报销时由办公室原主任助理王巧承办,经办公室主任罗红莉、财务部原部长林会勇批准,公司总经理李红宾审批同意。

  18.2018年9-12月,用于商务,购买补水仪100支,单价165元/支,金额1.65万元;购买书签套装300套,单价38元/套,金额1.14万元,合计2.79万元。购买手机1个,单价5999元/个,金额5999元。费用报销时由办公室原员工杨茂楠承办,经办公室主任罗红莉、财务部原部长林会勇批准,公司总经理李红宾审批同意。

  六、集团下属重庆国际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无机票报销费用问题

  2016年至2018年,重庆国际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生机票费2508.39万元,其中无机票报销104.44万元。2016年购买机票由办公室员工陈燕、杨茂楠和王巧承办,经办公室原主任崔萍审批、财务部部长林会勇批准,公司领导李红宾、庾波批准;2017年购买机票由办公室员工杨茂楠和王巧承办,经办公室原主任崔萍审批、财务部部长林会勇批准,公司领导李红宾批准;2018年购买机票由办公室员工杨茂楠承办,经办公室原主任崔萍及罗红莉审批、财务部部长林会勇批准,公司领导李红宾、庾波批准。

  七、集团下属重庆国际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原董事长吴明违规出国问题

  2014年至2017年,吴明违规使用因私护照因公出国(境),未经集团批准,违规因公出国(境);持因私护照到设在巴西、巴林等地的下属公司出差共计13次,无出国审批前往美国、日本等国拜访客户和商务交流共计20次。

  云南通报云南省工业投资控股集团下属企业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日前,云南省工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公开曝光云南省工业投资控股集团下属企业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一、云南瑞宝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所属贵州博浩公司总经理邹连兵违规办“乔迁宴”问题

  2018年4月5日至10日,邹连兵以发请柬和短信等形式邀请亲属、公司领导、同事及朋友等参加“乔迁宴”。4月12日,博浩公司党总支书记柏永康、纪检委员李田对邹连兵进行了劝导,并传达了相关文件精神,但邹连兵以请柬已发为由,仍于4月13日举办乔迁宴席,违规收受礼金共计8400元,涉及亲戚以外56人,其中博浩公司党员4人、非党员干部20人。

  二、广州南天电脑系统有限公司党委委员、总经理赵兵对外接待中使用公款支付高尔夫球、高消费娱乐、保健活动等费用,以及违规乘坐交通工具问题

  赵兵在公务接待中使用公款报销高尔夫球场费用4.9602万元,高消费娱乐费用1.2178万元;公务出差违规乘坐交通工具,报销高铁一等座4646元。财务审核人为肖姣,审批人分别为南天股份公司原副总裁陈智、南天股份公司副总裁周建华。

  三、云南同图园区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束金鑫违规报销交通费问题

  2018年7月、8月,束金鑫在已配备公务用车的情况下,由出纳李艳欢经办,会计申相国和原财务经理韩静璇、财务经理胡庆芬审核,公司总经理张宇审批,又违规报销市内交通费722.1元;束金鑫还审批了8名普通员工在领取交通补贴后又违规报销的市内交通费共5075.07元。

  四、云南瑞宝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王晓云违规乘坐飞机头等舱和公务舱、违反外事纪律擅自改变因公出访地点和日程问题

  1. 2015年12月、2016年3月,王晓云因公务出差乘坐头等舱,2017年10月乘坐公务舱,机票价格分别为2390 元、2860 元、2810 元。经办人为吕志艳、沈有地,财务审核为王俊,财务负责人为张一波,单位负责人审批为王晓云。

  2. 2017年12月,王晓云和翻译沈有地2人因公出访日本洽谈业务,出访日期、地点及拜访客户发生变化后,未向集团公司及省外办报告,违反了外事工作纪律。

  五、云南工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公车私用问题

  2016年1月至2019年2月,工投资管7名领导班子成员公车私用,报销违规产生的费用共计3.437489万元。

  1. 工投资管原党总支书记、副董事长刘天坤。2017年3月至2017年12月公车私用产生加油费、过路费共计2265.08元。

  2. 工投资管总经理石金桥。2016年1月至2019年2月公车私用产生加油费、过路费共计6666.52元。

  3. 工投资管副总经理郭建宁。2016年1月至2019年2月公车私用产生加油费、过路费共计7547.87元。

  4. 工投资管副总经理游萍。2016年1月至2019年2月私使用公务油卡加油、使用公务车辆发生过路费共计1.200674万元。

  5. 工投资管财务总监李顺珍。2017年10月至2018年11月公车私用产生加油费共计2437.02元。

  6. 工投资管原财务总监郑玉如。2016年1月至2016年11月公车私用产生加油费、过路费共计459.8元。

  7. 工投资管原工会主席张龙。2017年9月至2018年6月公车私用产生加油费共计2991.86元。

  云南通报云南省贵金属新材料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重复报销市内交通费、超范围发放津补贴问题

  日前,云南省贵金属新材料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公开曝光云南省贵金属新材料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重复报销市内交通费、超范围发放津补贴问题。

  一、重复报销市内交通费问题

  2017年至2018年,集团共有158名职工出差,在已报销每天80元市内交通补贴的同时,违规报销往返机场、高铁站等交通费用7152元。

  二、超范围发放津补贴问题

  2016至2018年,集团超范围发放防暑降温费和冬季取暖费共计43.224555万元,涉及1166人。

( 编辑:张倩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