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YO酒店遭遇信任危机 大量加盟商控诉称其套路多

证券日报

2020-01-10 07:11

  “说好的全变了!”沈阳市OYO加盟商王先生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反复嘟囔。他怎么也想不通,自己与OYO酒店的合作关系怎么就在“蜜月期”后分崩离析。

  OYO酒店自2017年进入中国市场,瞄准当下创投圈中炙手可热的下沉市场,通过资本的力量快速扩张加盟店,2019年6月份,OYO酒店推出2.0模式,为酒店业主提供每个月的收益保底。

  OYO酒店首席收益官朱磊表示:“中国有接近100万家单体酒店,这些酒店业主经营自家房产,却不知道怎么跟其他连锁品牌竞争,所以我们给酒店业主提供收益保障,帮助业主运营。”

  沈阳的王先生就是这100万家单体酒店业主之一,2019年8月份,OYO酒店沈阳分公司员工找到王先生,双方洽谈甚欢一个月内就签署了合作协议。万万没想到,矛盾自此开始。

  控价拉新

  2008年,王先生在沈阳大学附近开了一家小宾馆,名为泓盛旅社,占地400多平方米,拥有20多间房,顶峰时期一年能收入45万元,但是随着市场环境的变化,他发现宾馆的收入一年不如一年,正在一筹莫展之际,OYO公司进入他的生活。

  2019年8月份,双方开始接触,一个月内就达成协议,OYO公司给王先生承诺保底一年收入30万元,即2.5万元/月,而王先生将宾馆的定价权和线上经营权交给OYO公司。从此,泓盛旅社更名为OYO泓盛旅馆,成为OYO众多联盟中的一员。他告诉《证券日报》记者,“当时他们(OYO)承诺,在本商圈内不再发展其他业主。”

  “OTA(在线旅游平台)上线后,我就傻眼了。OYO公司有独特的控价体系,将原本售价100多元的房间和原本售价50多元的房间,改为统一售价28元-31元,还有各种优惠叠加,最低一次0.4元/间夜。”王先生表示,虽然这种控价模式并不合理,但是公司承诺兜底,所以也没有过多干预。

  同时,OYO公司对原酒店业主有“拉新”要求,每个月至少要发展5个散客,通过扫码注册成为OYO会员,王先生的酒店原本有2000多名会员,通过这种形式全部转为OYO会员。“公司承诺拉一名新会员给5元补贴,后来涨到8元,我们觉得都挺好,大公司也有信誉,既扩充了会员又让业主赚了钱,一举两得。”王先生表示。

  此外,OYO公司要求王先生在第一个月交5000多元“爬坡款”,“这个爬坡款相当于押金,提前解约这笔钱就不退款了,签约前并没有说要交,后来提出这项款项时额度也不高,我就交了。”

  事实上,当时王先生也处于进退两难的地步,“如果我不加盟,其他宾馆加盟,就会用低价击溃我。”

  同样感受的还有福建的张先生,“OYO公司的工作人员说,我所处的商圈内有三家宾馆,首选我们家,如果我不加盟,OYO去找别人家,那我家生意就会受到影响。”在“大公司”的诱惑下,张先生也妥协了。

  “说好的全变了”

  交了爬坡款后,麻烦接踵而至。2019年11月份,OYO运营人员向业主们发送了一封邮件,要求未能达到保底金额的酒店降低保底水平,并附带一份全新的2.0酒店运营合规准则。

  《证券日报》记者拿到的这份全新的2.0酒店运营合规准则来看,OYO酒店对业主在九个方面提出要求,如果某一方面没有达到相应的规定,则需要扣除相应的款项。

  比如,如果当月OTA订单(OTA包括但不限于携程、艺龙、飞猪、去哪儿、美团等)取消率达到20%,扣除当月保底金额5000元,并对酒店发出警告;如果当月OTA订单差评率高于2.5%就扣除保底金额3000元,并对酒店发出警告。

  “线上是OYO公司全权经营,为什么考核要罚我们呢?”王先生并不认可这套新规则,“我们无权参与定价,房间的价格是根据大数据每天浮动的,有客人发现预定时价格高了,就会取消后重新定,这是很正常的行为,如果公司因为取消率扣业主的钱,业主只能规定预定后不许退房,那么差评率就直线上升。无论如何,都是业主吃亏。”

  王先生向记者举了一个极端的例子,如果有人恶意频繁下单,然后再取消,业主就需要为此行为买单。

  与此同时,王先生发现,自己酒店周围,多了四五家OYO加盟店,都是超低价模式。“说好的一个商圈就发展我一家,结果现在到处开花,无论原来别家酒店标价多少,现在统一28元-31元。客流被分散后,OYO沈阳分公司的业务员来跟我谈降低保底金额,说好的全变了。”他觉得自己被骗了。

  王先生认为,OYO公司临时增加条款,下调原约定保底金额的行为,侵犯了自己的权益。而OYO公司的人却对他说,可以去看合同。此时,王先生才意识到自己手中并没有合同原件。

  “签约时有一个模板,10多页的合同很长,他们(OYO)一直催我快一点签,我就没有细看,当时只签了一份合同,签约后他们就拿走了,说后续给我电子版。”王先生说,几天后邮箱里收到一个链接,点击进去是非常模糊的合同扫描件,当时并没有细看。

  “如今再看发现合同中有一条规定:甲方(王先生一方)同意并确认,乙方(OYO公司一方)有权随时对《合作协议标准条款》以及《合作政策》的内容进行修订、修改、补充和/或删除并通过一个电子链接予以发布。”王先生认为,这就是不平等条约。

  合法有效的电子合同其效力与传统意义上纸质合同效力一样。北京中同律师事务所律师赵铭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而纸质合同的扫描版与电子合同是两个概念。扫描件相当于复印件,仅凭此去打官司是很难得到法院支持。比如合同是真是假,一般原件可以被鉴定出来,如原件真实,可以作为认定事实的证据,而扫描件即使鉴定真实,仍不能直接作为证据认定。

  OYO回应:有业主数据作假

  据《证券日报》记者了解,OYO酒店业主组成了多个全国维权群,其中记者加入了一个498人的群体中,多位业主晒出月账单,其中一位业主表示,“OYO酒店新规运营后,不但不赚钱,还要给OYO倒贴5000元。”另有业主私下告诉记者,因为OYO公司的人也在群里,自己曾经因在群里发言激烈,收到公司口头通知要扣5000元保底金。”

  对于上述业主的说法,OYO方面告诉《证券日报》记者,本着长期合作的原则,为使双方合作面对市场环境变化时更具灵活性以保持互利共赢,2.0模式合作协议规定保底金额可在双方平等协商前提下,适应市场环境变化进行调整。

  同时公司表示:“上线7个多月来,2.0模式在全国迅速推广。在运营过程中我们发现,部分合作酒店的保底金额与当地市场行情不符,也有部分不诚信业主会数据作假,以至影响酒店的长期发展。对于此类酒店,我们与业主就保底金额进行再次谈判,平等协商,互利互惠。无论合作与否,OYO酒店尊重每位业主的判断与选择,期待与更多酒店业主共识共进,一起成长。”

  2017年11月份,OYO酒店进入中国市场,在深圳开出了首家门店。两年后,朱磊表示,全国签约OYO酒店2.0模式的酒店已经超过5000家,几乎每半个小时就有一家新增签约酒店,公司目标是年底前签下1万家酒店,平均入住率提升至85%。

  疯狂扩张的背后,也带来一些隐忧,有不具名券商分析师认为,OYO模式搅乱了原本三四线城市的小旅馆业态,在整合资源的同时伤害到了部分酒店业主的权益,加盟商是企业的基石,管理层在大部向前走的时候,也应该多回头看看。

( 作者:谢若琳   编辑:张倩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