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婴室子公司年内第二次收行政处罚决定书 因生产不合格幼童服装被罚近8000元

中国网财经

2021-11-30 15:35

  中国网财经11月30日讯(记者 钟文鑫)据信用中国网站消息,近日,上海亲蓓母婴用品有限公司(简称“上海亲蓓母婴用品公司”)新增一条行政处罚,处罚原因为:生产不合格产品。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是﹝2021﹞第152021001671号。

  决定书显示,当事人上海亲蓓母婴用品公司住所为浦东新区航头镇鹤立西路88弄69号14幢106室,委托北江智联纺织股份有限公司生产了“女幼童便服(水洗产品)(款号CY21SPW701)”产品。

  2021年4月8日,象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检验,对标称生产单位为当事人的“女幼童便服(水洗产品)(款号CY21SPW701,规格型号110/56)”产品进行购买抽查检验1件,备样为(款号CY21SPW701,规格型号130/60)1件,经宁波市产品食品质量检验研究院检验,女幼童便服(水洗产品)(款号CY21SPW701,规格型号110/56)”产品所检项目“PH值”不符合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报告编号:NFI(J)20210036),当事人对检验结论有异议后提出复检申请。复检结果为检测项目“PH值”不符合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报告编号:2111607284)。

  当事人委托北江智联纺织股份有限公司生产了女幼童便服(水洗产品)(款号CY21SPW701)同批次的产品有:110/56规格型号12件、120/56规格型号12件、130/60规格型号12件、140/64规格型号12件,并使用同工艺同原料共生产48件,均全部销售完毕。成本价格均为72元/件,销售价格均为82.8元/件,利润为10.8元/件,故本案货值金额为:3974.4元(48件*82.8元/件=3974.4元),违法所得共计518.4元(48件*10.8元/件=518.4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包括已售出和未售出的产品,下同)货值金额等值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规定,上海市浦东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责令停止生产,并对当事人罚款7948.8元;没收违法所得518.4元。

来源:信用中国网站

  值得一提的是,这是上海亲蓓母婴用品公司今年第二次遭行政处罚。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今年5月12日,上海市浦东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上海亲蓓母婴用品公司没收违法所得0.0096万元,罚款0.1632万元。处罚原因为:生产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产品。处罚决定书显示,2020年12月30日,上海市浦东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检验不合格商品信息通报函,附检验报告:20J004564。当事人上海亲蓓母婴用品公司生产的“梭织棉长裤(货号:496136款号AY8WIW378,规格型号120/53)”产品“耐湿摩擦色牢度”检测项目,因不符合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来源: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天眼查显示,上海亲蓓母婴用品公司成立于2008年2月5日,注册资本5000万元,经营范围包括:电子商务(不得从事金融业务),设计、制作、利用自有媒体发布广告,会务服务,展览展示服务,食用农产品、日用百货、服装、玩具、文教用品、电子产品、塑料制品、一类医疗器械、家用电器的销售等。股权方面,该公司由上海爱婴室商务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爱婴室” 证券代码:603214)全资控股。

  爱婴室官网显示,公司是一家以母婴商品的销售及相关服务为主营业务,以会员营销为核心,以直营门店、APP、微商城小程等为营销渠道,为孕前至6岁婴幼儿家庭提供优质母婴用品和相关服务的专业连锁零售商,经营产品涵盖了婴幼儿乳制品、纸制品、喂哺用品、洗护用品、棉纺品、玩具、车床等品类。公司于2018年成功登陆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

( 编辑:张紫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