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龙新闻网
2016-11-08 10:45
千龙网北京11月8日讯 近日,中国保监会官网发布津保监罚 [2016]8号行政处罚书,对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天津市分公司进行处罚,停止其代理人寿保险、年金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新业务3个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2015年修正,以下简称《保险法》)的有关规定,天津监管局对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天津市分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经查,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天津市分公司于2015年1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代理销售的保险业务中,共有6961件保单在邮保通系统中的“投保人手机号”项下记录信息为虚假联系电话。
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天津市分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人身保险客户信息真实性管理办法》第十八条,根据《保险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项,天津监管局对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天津市南开区分公司、河西区分公司、河东区分公司、滨海新区二分公司、和平区分公司、河北区分公司共6家区县分公司及下属所有分支机构,自处罚决定作出之日起停止代理人寿保险、年金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新业务3个月。
( 编辑:罗伯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