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社区菜店等五类农产品流通项目建设可获最高500万元扶持资金

千龙新闻网

2016-12-09 13:52

  千龙网北京12月9日讯(记者 宗晓丽) 近日,全国城市农贸中心联合会受北京市商务委委托,对北京市蔬菜零售业态行业规范进行了制修订,发布了《社区菜市场(农贸市场)设置和管理规范》等5大规范。未来,北京市将促进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列入商业专项资金支持范围,扶持资金从2.5万-500万元不等。

  “2016年初,北京市商务委发布的申报2016年度商业专项资金通知中将促进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列入商业专项资金支持范围,支持农产品批发市场转型升级,社区菜市场、社区菜店、连锁生鲜超市新建及规范提升,蔬菜(肉)车载车售企业进社区共五类项目建设,扶持资金从2.5万-500万元不等。”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

  记者了解到,全国城市农贸中心联合会对北京市蔬菜零售业态行业规范进行了制修订,发布了《社区菜市场(农贸市场)设置和管理规范》、《社区菜店设置和管理规范》、《生鲜超市设置和管理规范》、《综合超市销售生鲜农产品技术条件和管理规范》、《社区蔬菜(肉类)直通车设置和管理规范》5大新规,明确了企业开业条件、经营管理、岗位服务等方面的基本要求,以规范和提升企业服务水平和经营理念,促进蔬菜零售行业良性发展。

  其中,《社区菜市场(农贸市场)设置和管理规范》重点关注了场内环境、设施设备、商品管理、经营主体资质等事项,强化菜市场主管部门加强管理;《生鲜超市设置和管理规范》明确提及,生鲜超市应建立生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系统;连锁经营的生鲜超市应进行统一采购、统一品牌、统一管理、统一标识,具有相应的配送中心,且配送中心配货率不低于80%。

  据介绍,新发布的《综合超市销售生鲜农产品技术条件和管理规范》中规定,生鲜产品经营比重不低于60%,蔬菜经营品种不低于15种,且净菜上市比例70%以上。生鲜区域内蔬菜、水果、水产品、畜禽肉、禽蛋等应分区经营,生鲜经营面积不少于营业面积的2/3。综合超市销售生鲜农产品应具备合法的相关经营证件,不得转租经营。

  此外,《社区蔬菜(肉类)直通车设置和管理规范》要求,社区蔬菜(肉类)直通车应远离污水池、垃圾场(站)、厕所等污染源及有蝇虫孳生的潜在场所;进入社区的频率不宜低于2次/周,时间宜半天/次;单个企业车辆数量不宜低于30台;鼓励开展生鲜农产品直供直销等。

  据了解,《社区菜店设置和管理规范》要求,社区菜店经营场所面积在50㎡以下的(含50㎡),蔬菜经营面积不得少于总经营面积的1/2;社区菜店经营场所面积在50㎡以上的,蔬菜经营面积不得少于总经营面积的1/3。营业通道宽度不应小于0.9m。另外,规范还要求社区菜店应根据不同种类产品贮存要求控制适宜的温度。

  “北京市目前蔬菜流通的主流渠道主要包括社区菜市场、社区菜店、生鲜超市、综合超市和社区蔬菜直通车。本次发布的五个行业标准分别对上述五大蔬菜零售业态进行了规范。蔬菜流通关系北京市民的一日三餐,保证产品供应、购买便利和蔬菜品质是北京市菜篮子工程的重要内容,也是商务部门一直以来的工作重点。”北京市商务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 编辑:罗伯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