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部资源环境承载力评价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申请指南(2017年度)

国土资源部网站

2017-03-27 17:29

  国土资源部资源环境承载力评价重点实验室(“重点实验室”)是依托中国国土资源经济研究院、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和中国科学院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三家单位联合建设、运行的科研实体,主要从事资源环境承载力、国土空间规划、自然资源管理体制、生态文明制度建设等方面研究。

  重点实验室坚持开放研究,今年设置12项左右开放课题每项资助5万元左右,面向全社会招标。2017年度开放课题指南经第二届第一次学术委员会审定,现予公布,并按《国土资源部资源环境承载力评价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管理办法(试行)》进行管理。

  国土资源部资源环境承载力评价重点实验室(代章)

  二〇一七年三月二十四日

  一、申报条件

  课题负责人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 原则上不超过40岁,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

  2. 应受聘于国内外科研机构、高等院校、工矿企业,从事资源、生态环境经济与管理相关研究,具有一定的研究基础。

  3. 课题负责人及团队主要成员每年仅能申请一个项目,不得重复申请。

  4. 课题遴选组委员、本重点实验室固定研究人员不得参与申请开放课题项目。

  二、开放课题选题

  根据社会经济发展需求及国土资源“十三五”规划要求,结合本重点实验室发展需要,2017年度开放课题聚焦7个方向(领域),申请题目可以是相应的延伸和细化。

  1. 资源环境承载力评价理论方法与技术研究(评价对象、边界、方法、模型、指标体系、阈值厘定,注意分类分区分级评价原则);

  2. 县域资源环境承载力评价示范(国家发改委等13部委、国土资源部规程应用);

  3. 资源环境承载力与国土规划相互关系;

  4. 资源环境承载力评价数据库基础与系统集成;

  5. 资源环境承载力综合研究;

  6. 科学技术、发展方式对资源环境承载力的影响;

  7. 重点流域、重要经济圈或城市群、典型地区(“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京津冀协同发展、资源型城市等)资源环境承载力实证研究。

  三、开放课题申请的评审与确认

  根据《国土资源部资源环境承载力评价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坚持鼓励创新、公平竞争、择优支持的原则,重点实验室组织评审遴选课题承担者,书面通知课题负责人并在实验室网站公布。双方签订合同书,课题负责人组织开展研究工作。

  开放课题资助时间一般为12个月(以合同签订日期计算),经专家核定,对成绩优秀、确有重要前景或重大进展的课题,可以连续资助,但需在完成前期研究工作、并经实验室评估同意方可延续。

  四、开放课题的实施与结题

  1. 获资助后,课题负责人需按合同书完成研究工作。开放课题经费实行合同管理,开支项目包括办公费、印刷费、交通费、差旅费、专用材料和燃料费、咨询劳务费等。申请人应遵守本实验室有关规章制度,按要求汇报研究进展。开放课题结束时,实验室组织评审验收。申请人应按实验室开放课题管理办法进行归档。

  2. 开放课题所取得的研究成果(报告、专著、论文、专利、软件、数据库等)应注明国土资源部资源环境承载力评价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资助课题(编号:CCA20xx.xx发表论文、出版书籍、申报奖励时还应将实验室作为第一完成单位(以申请人所在单位为第一、实验室为第二署名单位的,也记入在内)。实验室标注形式为:“国土资源部资源环境承载力评价重点实验室”。英文名为:Key Laboratory of Carrying Capacity Assessment for Resource and Environment, Ministry of Land and Resources(Chinese Academy of Land and Resource Economics, China University of Geosciences Beijing, Institute of Geographic Sciences and Natural Resource Research, the Chinese Academy of Sciences)。

  五、申报时限要求及其他事项

  1. 申请人申报课题,应当按要求填写并提交《国土资源部资源环境承载力评价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申请书》,明确申报的课题名称、申报单位、研究的目的、主要内容、立项背景和依据、研究方法与技术路线、研究成果及应用预期、经费预算、课题组人员及分工、课题进度计划等主要内容。根据课题研究的合理需要编制预算。

  2. 研究课题自本指南公告发布之日至2017424接受申报,逾期不予受理。审查后确认拟资助开放课题并通知申请人。

  3. 课题申请书(一式5份)投送至国土资源部资源环境承载力评价重点实验室(截止日期以当地邮戳为准),并将电子版发送至实验室电子邮箱,邮件主题和申请书题目请注明“课题名称+申请人姓名+申请人单位”。

  4. 申请人根据开放课题申请指南、申请书等相关材料,在开放课题资助范围内提出申请。申请书须经申请人所在单位同意盖章方为有效。请务必按照规定格式和要求提交申报材料,申报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视为无效。

  5. 研究课题取得高水平成果者可以连续申请并获得其他奖励。无故不按时完成的课题负责人,取消其开放课题的申请资格。

  6. 课题承担者不得以任何方式将课题转包。开放课题负责人应按照要求提交课题中期简报和结题报告。如果课题不能如期完成或继续进行,实验室有权中止提供经费。

  7. 每项课题资助经费约为5万元人民币。重点实验室有权根据内容调整经费安排。课题研究成果归国土资源部资源环境承载力评价重点实验室所有。

  通信地址:河北省三河市燕郊开发区京榆大街689

  中国国土资源经济研究院

  邮政编码:065201

  联系人:席皛、傅连珍

  电话:010-61595824,传真:010-61592117(重点实验室)

  网址:http://lab.calre.org.cn(重点实验室)

  电邮:LabCCA [at] 126.com

( 编辑:罗伯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