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未经验收投入使用 天津市华旺钢管制造有限公司被罚5万

千龙新闻网

2017-03-29 10:07

  千龙网北京3月29日讯 近日,天津市环境保护局发布“津市环罚字[2017]36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天津市华旺钢管制造有限公司因违规被罚5万。

  信息显示,天津市环境保护局于2017年2月7日对天津市华旺钢管制造有限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发现天津市华旺钢管制造有限公司热镀锌板带生产项目于2015年9月通过环评审批(津环保许可函[2015]050号),该项目于2015年9月开工建设,2016年7月酸洗车间、新建冷轧车间等建设内容建成并投入试运行,现场检查时,该项目正在使用,至今尚未取得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竣工验收批复。

  天津市环境保护局表示,天津市华旺钢管制造有限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依法应当予以处罚。

  天津市环境保护局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天津市环境保护局决定责令天津市华旺钢管制造有限公司热镀锌板带生产项目停止生产,并处人民币5万元罚款。

( 编辑:罗伯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