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季度我省51.54万户纳税人领到税收优惠“红包”

兰州晚报

2017-04-18 01:31

  兰州晚报讯(记者赵文瑞实习生魏慧宾)4月17日省国税局发布的统计显示,2017年一季度,省国税系统共为51.54万户纳税人减免各项税费56.65亿元,减免金额比2016年同期增加13.33亿元,增长30.77%。其中减免增值税25.03亿元、消费税12.72亿元、企业所得税11.96亿元、车辆购置税1.44亿元、其他税费4.21亿元,办理出口退免税1.29亿元。

  金融方面,一季度有106户金融企业的同业往来利息、涉农贷款利息、国债利息、地方政府债券利息等收入享受税收减免10.21亿元,金融企业作为税收优惠收益最多的行业,已成为全省第三大纳税行业。支持小微企业发展方面,一季度有48.68万户小微企业享受到国家的减税红利,减免税额达4.97亿元,一季度国税系统新增纳税人25145户,平均每月新增8381户,市场活力进一步得到激发。

( 编辑:罗伯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