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核查处置8批次不合格食品 涉及酒仙网等知名电商

中国经济网

2017-06-01 14:47

  中国经济网北京6月1日讯 31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了《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对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2017年第38号通告等3期通告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公告》。公告指出,8批次不合格食品涉及京东、酒仙网、ICBC融e购等电商平台。

  不合格食品基本情况如下:

  总局2017年第38号通告中的不合格食品涉及京东银知轩冲调专营店销售的树莓汁饮料,标称生产企业为生命果有机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京东刘氏泡菜官方旗舰店销售的泡椒藠头(酱腌菜),标称生产企业为泸州刘氏食品有限公司;京东紫燕百味鸡官方旗舰店销售的百味鸡,标称生产企业为上海紫燕食品有限公司。

  总局2017年第47号通告中的不合格食品涉及京东麦得起食品专营店销售的泡椒腌茉莉,标称生产企业为云南开耀商贸有限公司;酒仙网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销售的铁木真酒,标称生产企业为内蒙古铁木真酒业有限责任公司。

  总局2017年第54号通告中的不合格食品涉及ICBC融e购嗑客食品旗舰店(官方直营)销售的白砂糖,标称生产企业为大连普照食品有限公司;京东商城潘氏兄弟旗舰店销售的猫耳朵香甜味、猫耳朵五香味,标称生产企业为河北云海食品有限公司。

  对于上述不合格食品,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北京市西城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分别向京东商城、ICBC融e购开办者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酒仙网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送达了检验报告。

  经查,酒仙网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拥有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能提供供货者详细信息及酒精度项目合格的检验报告,免予处罚。遂责令京东、ICBC融e购对相关企业停止提供平台服务。并根据《食品药品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十三条的规定,将检验报告等相关材料移送至企业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编辑:张洁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