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装总因变更审计机构未按期披露2016年年度报告遭警示

千龙新闻网

2017-06-29 13:06

  千龙网6月29日讯 6月27日,深圳市深装总装饰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公司因变更审计机构未按期披露2016年年度报告,被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公司预计《2016年年度报告》的披露时间为2017年6月30日。

  根据深装总6月23日收到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对未按期披露2016年年度报告的挂牌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责任人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公告》,截至2017 年4月30日,公司未在2016年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编制并披露年度报告,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第十一条之规定,构成信息披露违规。

  对于公司的违规行为,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第1.5条的相关规定。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根据《信息披露细则》第四十七条及《业务规则》第1.4条、第6.1条的规定,全国股转公司决定,对深装总以及时任董事长、董事会秘书分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

  深装总在公告中称,公司原定于2017年4 月27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上披露《深圳市深装总装饰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 4月12日,公司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拟将2016年度审计机构由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变更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于公司更换审计机构后年报准备时间较为紧张,出于审慎性原则,公司无法在4月30日前披露年报。

  深装总同时表示,公司日后将严格按照《业务规则》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完善治理公司,诚实守信,规范运作,进一步健全内部控制制度,提高合规意识和风险意识,在信息披露和公司治理中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市场规则,杜绝类似问题的再次发生。

  据悉,目前,该公司正积极配合加快《2016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及审计进度,预计《2016年年度报告》的披露时间为2017年6月30日。

( 编辑:罗伯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