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花股份遭自律监管 向投资者公告致歉

千龙新闻网

2017-06-29 13:46

  千龙网北京6月29日讯由于收到主管部门要求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的公告,山东银花朝阳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银花股份”)于6月27日发布公告称,将立即进行整改,并向投资者致歉。

  公告显示,银花股份于2017年6月23日收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关于对未按期披露 2016 年年度报告的挂牌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责任人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公告》(股转系统公告[2017]184 号)。

  公告中载明,“截至2017年4月30日,银花股份未在2016年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编制并披露年度报告,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以下简称“《信息披露细则》”)第十一条的规定,构成信息披露违规。对于上述违规行为,赵玉玲、信息披露负责人未能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业务规则》”)第 1.5 条的相关规定。”

  根据《信息披露细则》第四十七条及《业务规则》第 1.4 条、第 6.1 条的规定,股转公司决定对银花股份以及公司的赵玉玲、信息披露负责人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

  银花股份在对此发布的公告中表示,“公司高度重视本次收到自律监管措施的情况,并立即进行整改。公司将按照《业务规则》等规定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完善公司治理,诚实守信,规范运作。公司将进一步健全内控制度,提高全员合规意识和风险意识,在信息披露和公司治理中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市场规则。我公司在此向投资者表示歉意,今后将更加充分地重视定期报告披露问题并吸取教训,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公开资料显示,山东银花朝阳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于2014年4月30日挂牌新三板,主营业务为籽棉的收购、籽棉的初加工、皮棉及棉籽的销售。

( 编辑:罗伯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