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成信息披露违规 “林格贝”公司及时任董事长均收警示函

千龙新闻网

2017-06-29 17:36

  千龙网北京6月29日讯 日前,大兴安岭林格贝寒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林格贝”)未按期披露2016年年度报告,收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警示函。

  信息显示,大兴安岭林格贝寒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6月23日收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转公司”)《关于对未按期披露2016年年度报告的挂牌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负责人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公告》(股转系统发[2017]184号)显示,公司未在2016年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编制并披露年度报告,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以下简称“《信息披露细则》”)第十一条之规定,构成信息披露违规。

  对于挂牌公司的违规行为,时任公司的董事长、董事会秘书未能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业务规则》”)第1.5条的相关规定。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根据《信息披露细则》第四十七条及《业务规则》第 1.4 条、第 6.1 条的规定,全国股转公司决定对挂牌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对挂牌公司的时任董事长、董事会秘书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

  公司表示以后一定进一步健全内控制度,提高全员合规意识和风险意识,在信息披露和公司治理中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市场规则,并充分重视定期报告披露问题并吸取教训,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公开资料显示,大兴安岭林格贝寒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身为大兴安岭林格贝有机食品有限公司,创立于2002年,经过十余年发展,于2015年3月在新三板挂牌(股票代码831979)。林格贝是大兴安岭地区一家集野生植物研究、有效成分提取和生物药品、功能食品天然原料开发、种植、生产、销售于一体的专业化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专业的野生蓝莓花青素专业制造商,并在齐齐哈尔、西安、武汉和美国设有销售分公司。

( 编辑:罗伯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