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待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呈现新突破

大众日报

2017-07-06 02:29

  ◆核心提示:

  今年前5个月,我省共计11家企业实现境内首发上市(IPO),数量接近去年同期(3家)4倍,可谓成绩喜人。除“数量多”这一特点外,11家IPO企业还呈现出“结构优”“质地好”“募资多”等亮点。不过,随着部分发达地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产业转型升级步伐,在衡量上市后备资源方面,我省与粤、江、浙、沪等省市相比差距似有扩大之势。如何正确审视和全面评价山东资本市场发展现状?山东资本市场未来将在何处发力?市场大发展下又应如何把控好风险的准绳?山东证监局党委书记、局长兼济南稽查局局长陈家琰近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对此作了解析。

  □ 本 报 记 者 王 爽

  本报通讯员 刘常建

  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

  迸发勃勃生机

  记者:近年来,资本市场建设的内涵不断丰富,早已不是十年前“A股市场”这一狭义概念。可否简要评析一下我省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现状?

  陈家琰:诚然,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是个大课题,涉及领域其实很广:既包括人们常说的沪、深股票市场,近年引人瞩目的“新三板”市场,也包括所谓的“四板市场”即区域性股权市场;既涉及股权类的市场,还包括债券市场;另外,私募基金特别是私募股权类基金也构成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重要一环。客观看,近年我省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取得的成绩可圈可点,无论是市场主体的数量、质地,还是市场规模,其增长或改进都是很明显的。谈最直观的感受,我认为有两个:一是到去年底,枣庄、菏泽两市相继实现上市零突破,从而带来境内上市公司17地市全覆盖。二是2016年全省债券融资与股票融资合计筹资额,占全省新增社会融资规模的比重高达30%左右,这一成绩是历史上从未有过的。

  记者:如果以山东资本市场的发展现状对标先进地区,确实还有一定差距。以资本市场最重要的主体上市公司为例,请您分析一下,山东企业上市后续可挖掘潜力在哪?

  陈家琰:就支持培育上市公司发展而言,“优化存量”与“导入增量”二者都十分重要,不可偏废。前者是指促进现有上市公司提质增效;后者强调引入源头活水,培育优质拟上市资源。如何“优化存量”?恐怕很大程度要在并购重组方面做文章。在后续筹划国企国资改革、化解过剩产能、“僵尸企业”的市场出清、创新催化等方面,要引导和支持上市公司发挥全省企业“生力军”作用,借助资本市场加快创新发展步伐:有的要通过引入有效激励机制激发企业活力;有的具备实施纵向、横向并购的诉求和条件,有的需要通过资产或债务重组剥离低效或无效资产,等等。如果以非金融类上市企业为例,我们可以看到,有的省市相继出现了市值过千亿的上市公司,我省迄今却无一家。这既令我们看到差距所在,也代表了未来可挖掘潜力。

  “导入增量”方面,坦率讲,确实要增强忧患意识,增强工作紧迫感。更重要的,要看到我省经济稳中向好,新的动能在不断提升,新的业态在不断发展壮大,优质拟上市资源有理由不断进入视线,为此还应增强工作信心,克服畏难情绪。这方面的潜力,我想至少来自两方面。一个是2015年以来启动的全省范围内规模企业规范化公司制改制。这项工作已启动两年,全省上下非常关注,今后有望给我省输送一批优质后备上市资源。再一个是全省正在力推的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这是山东实现由大到强、走在前列的强力引擎,也必然助力更多优质拟上市企业脱颖而出。

  熟悉资本市场的人可能知道,沂源作为欠发达县,2007年之后出现数家上市企业,在较短时间内成长为“资本强县”,“沂源现象”因此传为美谈。近期,“德州现象”又令我们感触很深:作为欠发达地市,德州短时间内一批“名不经传”且分布于普通县域的企业纷纷进入市场视野,而且质地还普遍较好。这至少揭示出两个问题:对辖内企业发展潜力,要保持充分信心;政府部门有必要全力发掘上市后备资源,尽力为它们搞好服务助解难题,促进企业提质增效。

  严守风险底线

  是市场发展的永恒主题

  记者:资本市场大发展与风险防控总是相伴而生。4月25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释放出的信号,金融风险防控工作已成为现阶段中央工作的重点之一。就我省资本市场风险防控,您是如何认识的?

  陈家琰:市场越发展,风险防范越重要。今年以来,山东证监局更加重视风险防控,严守风险底线。充分考虑资本市场的敏感性、复杂性和特殊性,自觉把维护全省资本市场稳定运行、防控风险摆在突出位置,作为全局重点工作之一,并确立了“防风险、严监管、促发展”统筹推进的工作格局。

  一方面精心抓好风险排查,做好风险预警预判,另一方面及时揭示并有效处置一批风险点。整体来看,目前我省资本市场风险可控,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风险的可能性不大,但部分领域一些风险因素仍在积聚。比如私募基金行业,近几年在更多强调自律规范的大环境下实现快速发展,但当前需要把加强监管和防控风险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再如,全省现有存量公司债券近2500亿元,今明两年很大一部分面临到期兑付或者首次行权,特别是其中公募债券涉及投资者较多,需要高度重视潜在违约风险。其三,少数公众公司诚信意识不强,给中小投资者权益带来损害,有的不排除引发群体性事件的可能。最后,证券期货经营机构信息技术安全风险,资管业务投资纠纷需要密切关注。

  对此,我局将在把握好“度”的前提下奋发有为。对各类风险,积极排查、识别和预警,采取得力措施推进处置;密切关注舆情,防止风险预期自我实现。同时,强化与省直有关部门、监管机构及市级政府的信息共享,确保通力合作,对风险早发现、早介入、早处置,提高公众风险防范能力,守住风险底线。

  记者:您刚才提到,“防风险、严监管、促发展”构成山东局“三位一体”统筹推进的工作格局。我们注意到,新三板公司、公司债券、私募基金等都称得上近年资本市场推出的“新生事物”,如何对它们实施行之有效监管?

  陈家琰:这个问题提的好。通俗讲,针对新三板公司、公司债券、私募基金等监管在业内称为“新业务”。而这三类主要“新业务”,都是近两年才赋予派出机构的,且监管边界至今仍在细化、明晰过程中。整体来看,当前监管处于一个“阵痛期”,任务十分艰巨。面对这种形势,我局在优化监管机制、更新监管手段方面开展了必要探索,取得一定成效。一是针对新三板公司监管,强调有效借助中介机构力量“辅佐”监管,重点督导主办券商把好企业规范运作第一道关口;深入开展挂牌公司规范运作培训,确保全覆盖;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重点盯紧挂牌公司易发多发的资金占用等风险问题实施监管。二是针对做好公司债券发行人监管,督导中介机构从项目承揽、立项、尽调、质控、承销、兑付各环节狠抓管理,规范执业;对存续债券,健全信息共享机制,加大风险监测力度;与有关方面签署合作备忘录,充分发挥发行人驻地政府优势和作用,完善债券风险防范与违约风险处置协作机制。三是针对私募类机构,有针对性加大了私募基金风险排查,从而对发现的典型个案进行了及时有效处置;同时强化对一般类违规主体的惩处,在业内较好起到“严格查处、警示一片”的成效。

  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

  将是重中之重

  记者:众所周知,中小投资者一直在证券市场上处于弱势地位。近年来,随着资本市场快速发展和投资者投资意识的觉醒,投资者保护工作显得越来越重要。请问,山东证监局在开展投资者保护工作方面有哪些行之有效的做法?

  陈家琰:感谢对投资者保护工作的关注。一直以来证监部门的日常监管工作、稽查执法工作以及投诉处理工作,无论是矫正市场主体失当行为,还是惩治违法违规,都体现着对证券市场“三公”原则的维护和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保障。适应新形势,去年我局另设置了专门内设机构负责这项工作。2016年以来,山东局主要开展了四个方面的工作。

  确立“投资者保护宣传教育月”。集中每年3月中旬至4月中旬这段时间,今年宣传教育月的主题是“倡导理性投资,远离非法证券期货活动”,重点内容是宣传《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警示非法证券期货活动风险。

  举办系列活动。其一,组织“走进身边的上市公司”活动。2016年以来,会同有关行业协会先后组织“走进”6家上市公司,增强了辖区上市公司与中小投资者互动。其二,组织开展“投资者保护?明规则、识风险”暨防范非法集资专项宣传活动。今年5月份以来,重点围绕内幕交易、市场操纵、违规信息披露、市场主体违规经营4类宣传主题,发布典型案例,并持续进行到年底。其三,组织开展私募基金投资者权益保护教育专项活动。指导26家私募基金会员单位签署《山东辖区私募基金规范发展倡议书》。

  此外,命名首批3家省级证券期货投资者教育基地,为投资者提供一站式的优质教育服务。多举措推动投资者教育工作创新。包括探索“互联网+投教”模式,制作形式多样的投资者教育产品,畅通与主流媒体联系渠道等。

  记者:投资者保护工作要持续开展下去,构建长效工作机制应很有必要。贵局有无这方面考虑?

  陈家琰:投资者保护工作不能搞“一阵风”。对此,我局着重完善了三项机制。一是探索投资者保护检查机制。制定《中小投资者权益保障检查工作暂行办法》,以对投资者有较大影响的事件为突破口,扎实开展投资者权益保障检查工作。二是完善投资者诉求处理机制。包括优化投资者诉求接收环节工作流程,提高解决效率;建立分类处理机制,按照“统一接收、分别处理”原则,不同性质的投资者诉求,交由相应职责部门按照规定和流程办理。三是推进建立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我局、3家行业协会及部分市场经营主体分别与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签署了《共同促进山东辖区证券期货纠纷解决合作备忘录》,填补了部分纠纷没有专业调解机构的空白。推动市场经营主体接受并积极参与小额纠纷裁决机制,为辖区证券期货纠纷调解提供了便捷、高效、权威的工作机制。

( 编辑:罗伯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