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食药监公布5批次不合格食品 龙王泉饮用山泉水亚硝酸盐超标13倍

千龙新闻网

2017-09-05 09:57

  千龙网北京9月5日讯 昨日,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了关于2017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情况第36期通告。通告显示,云南食药监本次抽检粮食加工品29批次、食糖5批次、糖果制品1批次均未检出不合格样品;肉制品16批次,其中不合格1批次;水果制品8批次,其中不合格2批次;饮料107批次,其中不合格2批次。

  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红河州个旧市龙王泉水厂生产的龙王泉饮用山泉水(18.9L/桶),检出亚硝酸盐值为(以亚硝酸钠计)0.07 mg/L,标准规定值为≤0.005 mg/L,超标13倍。

  红河州个旧市沙甸人人乐商贸有限公司生产的美召牌手撕牛肉(90克/袋),检出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 0.035 g/kg,标准规定不得使用,不合格。

  石屏润龙果蔬有限公司生产的玫瑰花果酱(1.2kg/瓶),检出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为1.3,标准规定值为≤1,不合格。

  永仁新得天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新得天牌小番茄(圣女果,500克/袋),检出二氧化硫残留量值为2.52g/kg,标准规定为≤0.35g/kg,不合格。

  云南义和实业有限公司生产的义和牌果汁饮料(2.5L/瓶),检出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值为0.9g/kg,标准规定值为≤0.5g/kg,不合格。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云南食药监局已要求产品生产所在地红河州、楚雄州、昆明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依法进行调查处理,并责令生产经营企业采取封存库存、停止生产和销售、召回不合格食品、下架等措施防控食品安全风险,排查问题发生的原因,及时进行整改。

  据了解,苯甲酸及其钠盐是食品工业中常见的防腐保鲜剂,少量苯甲酸对人体无毒害,但若长期过量食入苯甲酸超标的食品可能会对肝脏功能产生一定影响。亚硝酸盐是剧毒物质,成人摄入0.2——0.5克即可引起中毒,3克即可致死。人体摄入过多的亚硝酸盐后,亚硝酸盐进入血液,可与血红蛋白结合形成高铁血红蛋白而失去携氧功能,严重时可窒息而死。

( 编辑:罗伯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