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开泰近12%股权被冻结未及时披露 公司及董秘收监管意见函

千龙新闻网

2017-09-07 17:05

  千龙网北京9月7日讯由于未将780万股股票被司法冻结消息及时披露,山东开泰抛丸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及公司董秘吴成民日前收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公司业务部出具的《监管意见函》。

  《监管意见函》显示, 2016年10月10日,因担保合同纠纷,公司控股股东开泰集团持有的山东开泰780万股股票被司法冻结,占公司总股本11.64%。2017年2月17日,山东开泰披露《股权司法冻结公告(补发)》和相应的补发声明。根据规定,挂牌公司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冻结的,公司应自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转让日内披露。山东开泰未及时就开泰集团股权被司法冻结一事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构成信息披露违规。

  据此,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公司业务部对山东开泰抛丸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吴成民出具监管意见函。

  据媒体报道,山东开泰主要从事研发、制造和销售抛丸清理机、喷丸机、喷砂房等设备等,并提供相关服务。2017年上半年,公司营业收入为1.4亿,同比增长29%;净利润为1530万,同比增长27%。

( 编辑:罗伯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