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信办规范微信公众号等公众账号

中国新闻网

2017-09-07 21:41

  中新社北京9月7日电 (记者 刘育英)中国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7日发布《互联网用户公众账号信息服务管理规定》,对公众账号这种新业态进行规范。规定将于10月18日开始实行。

  公众账号是通过微博客、即时通信工具、移动应用程序等网络平台提供公众信息服务的一种新业态。腾讯微信公众号、新浪微博账号;百度的百家号、网易的网易号,今日头条的头条号、腾讯的企鹅号、一点资讯的一点号等;在花椒、映客等直播平台和秒拍、快手等短视频平台开设的用户公众账号;在知乎、分答等互动平台开设的对公众答复的用户公众账号等都适用该规定。

  网信办称,一些互联网用户公众账号信息服务提供者落实管理主体责任缺失,部分用户公众账号使用者传播低俗色情、暴力恐怖、虚假谣言、营销诈骗、侵权盗版等信息,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社会反映强烈。

  规定共计十八条,包括互联网用户公众账号信息服务提供者(即平台)及使用者主体责任、个人信息及权益保护、账号处置、行业自律、公众监督、行政监管及违法处置等条款。

  规定明确,平台应当落实信息内容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包括设立总编辑等信息内容安全负责人岗位,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对违反法律法规、服务协议和平台公约的互联网用户公众账号依法依规立即处理;加强对本平台公众账号发布内容的监测管理等。

  规定称,平台应当对违反法律法规、服务协议和平台公约的互联网用户公众账号,依法依约采取警示整改、限制功能、暂停更新、关闭账号等处置措施,保存有关记录,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完)

( 编辑:罗伯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