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储银行武威市分行及文昌路支行违反审慎经营规则被处罚

千龙新闻网

2018-01-27 15:54

  千龙网北京1月27日讯 1月27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甘肃银监局发布甘银监罚〔2018〕1号、甘银监罚〔2018〕2号、甘银监罚〔2018〕3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对邮储银行武威市分行、邮储银行武威市文昌路支行以及相关责任人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处罚。

  甘银监罚〔2018〕1号文件显示,邮储银行武威市分行,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为王学斌,因邮储银行武威市分行违法办理票据业务、违反审慎经营规则,张立岗、赵钧、葸新慧、毛志勇为主要责任人,依据《银监法》第四十六、四十八条,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甘肃监管局决定责令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威市分行改正,对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威市分行罚款共计8550万元,给予张立岗取消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5年的行政处罚,给予赵钧取消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3年的行政处罚,给予葸新慧取消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3年的行政处罚,给予毛志勇取消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2年的行政处罚。

  甘银监罚〔2018〕2号文件显示,邮储银行武威市文昌路支行,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为张小龙,因邮储银行武威市文昌路支行挪用客户资金、违反审慎经营规则,王建中为主要负责人,依据《银监法》第四十六、四十八条,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甘肃监管局决定责令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威市文昌路支行改正,对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威市文昌路支行罚款共计500万元,给予王建中禁止终身从事银行业工作的行政处罚。

  甘银监罚〔2018〕3号文件显示,相关责任人周巨龙、韩涛,在邮储银行甘肃省分行辖属武威市分行违规办理票据业务、严重违反审慎性经营规则行为;在邮储银行甘肃省分行辖属武威市文昌路支行挪用客户资金、违反审慎经营规则行为中,应当追究主要领导责任和直接管理责任,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甘肃监管局决定给予周巨龙警告的行政处罚,给予韩涛警告的行政处罚。

( 编辑:罗伯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