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重大资产重组违规 元初食品及时任董事长、董秘被自律监管

千龙新闻网

2018-02-06 10:13

  千龙网北京2月6日讯 2月5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股转系统”)发布对厦门元初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元初食品”)的处罚决定公告,称因元初食品重大资产重组违规,对元初食品及其时任董事长苏黎晖、董事会秘书游秀芳采取要求提交书面承诺的自律监管措施。

  公告显示,元初食品于2017年9月26日申请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停牌,于2017年9月27日开始停牌,9月27日上午,公司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关于厦门元初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拟参与竞拍土地使用权、房产建筑物》议案、《董事会授权董事会秘书游秀芳负责司法拍卖具体事宜》议案,当天缴纳了参与本次竞拍的保证金,该拍卖事项竞拍前与股东进行了沟通并取得全体股东书面授权,但未履行股东大会审议程序。竞拍完成后,公司在未履行重组首次信息披露的审议和披露要求下,公司完成全部出让价款5703.1128万元的支付,并于2017年10月20日与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本次交易购买标的资产价格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为58.62%。

  股转系统指出,元初食品的上述行为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监督管理办法》第十四条、《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第1.5条、第1.4条的规定,构成重大资产重组违规。对元初食品的上述行为,时任董事长苏黎晖和时任董事会秘书游秀芳负有责任。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第6.1条的规定,股转系统决定对元初食品及其时任董事长苏黎晖和董事会秘书游秀芳采取要求提交书面承诺的自律监管措施。

( 编辑:罗伯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