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能及时披露股东股权质押冻结信息 锡南铸机被采取自律监管措施

千龙新闻网

2018-02-27 10:58

  千龙网北京2月27日讯 近日,无锡锡南铸造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锡南铸机)因未能及时披露股东股权质押冻结信息,被全国股转公司出具了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书(股转系统发[2018]236号)。

  决定书显示,2017年10月10日,锡南铸机股东朱斌所持该公司股份8,000,000股被质押冻结,占总股本比例24.24%,累计被质押冻结股数占总股本比例51.52%。2017年12月15日,锡南铸机补充披露上述股权质押冻结信息。锡南铸机自事实发生之日起未能及时披露以上质押冻结信息。

  全国股转公司指出,锡南铸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业务规则》)第1.4条、第1.5条,《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以下简称《信息披露细则》)第四十八条的规定,构成信息披露违规。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全国股转公司根据《业务规则》第6.1条、《信息披露细则》第五十一条的规定,决定对该公司采取要求提交书面承诺的自律监管措施。同时,全国股转公司还要求该公司收到决定书之日起两个转让日内及时披露相应信息。

( 编辑:罗伯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