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未及时披露股东司法冻结信息 华阳密封被采取自律监管措施

千龙新闻网

2018-02-28 13:47

  千龙网北京2月28日讯 近日,大连华阳密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阳密封”)因信批违规被全国股转公司采取要求提交书面承诺的自律监管措施。

  根据公告显示,2017年10月18日,华阳密封公司股东梁玉韬所持公司股份5,888,198股被司法冻结,占总股本比例12.80%,累计被司法冻结股数占总股本比例12.80%;公司股东大连华阳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所持公司股份19,184,670股被司法冻结,占总股本比例41.71 %,累计被司法冻结股数占总股本比例41.71%。

  2017年11月 17日,华阳密封补充披露上述股权司法冻结信息。

  因自事实发生之日起未能及时披露以上司法冻结信息,全国股转公司表示,华阳密封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业务规则》)第1.4条、第1.5条,《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以下简称《信息披露细则》)第四十八条的规定,构成信息披露违规。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根据《业务规则》第6.1条、《信息披露细则》第五十一条的规定,全国股转公司决定对华阳密封采取要求提交书面承诺的自律监管措施。

( 编辑:罗伯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