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日报
2018-04-19 04:29
【本报讯】4月18日,记者从市发改委了解到,经省发改委确认,我市2018年新增兰州冀玉水泥有限公司和甘肃双泰水泥有限公司2家企业产能执行允许类差别电价、皋兰兰鑫钢铁有限公司新置换产能执行限制类电价。截至目前,全市铁合金、电石、钢铁、电解铝、水泥五个行业的35家企业执行允许类差别电价,铁合金、电石、钢铁、水泥四个行业的5家企业执行限制类差别电价。
□兰州日报全媒体记者张万宏
( 编辑:罗伯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