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控人违规占用资金 詹氏食品和实控人、财务总监、董秘收警示函

千龙新闻网

2018-06-08 10:17

  千龙网北京6月8日讯 近日,全国股转公司发布的监管公告显示,安徽詹氏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简称詹氏食品)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违规占用公司资金,且詹氏食品未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股东占用公司资金,也未及时披露占用资金的情况。全国股转公司决定对詹氏食品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詹权胜、财务总监宣艳、董事会秘书方勇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

  监管公告显示,詹氏食品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詹权胜于2017 年 7 月至 10 月累计占用了詹氏食品资金 700 万元,形成了非经营性关联方资金占用。詹权胜于 2018 年 3 月 26 日偿还完占用资金。

  全国股转公司认为,上述行为构成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试行)》(以下简称《信息披露细则》)第四十八条 第十三项规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关联方占用资金行为,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以 下简称《业务规则》)第 4.1.4 条的规定。挂牌公司未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股东占用公司资金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 办法》第十四条、《业务规则》第 1.4 条的规定,同时未及时披露占用资金的情况违反了《信息披露细则》第四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

  詹氏食品财务总监注意到上述资金占用情形后,未给予充分重视或表示异议,未能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董事会秘书未及时披露上述重大事项,未能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违反了《业务规则》第 1.5 条的规定。

  根据《业务规则》第 6.1 条、《信息披 露细则》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全国股转公司决定对詹氏食品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詹权胜、财务总监宣艳、董事会秘书方勇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 监管措施。

( 编辑:罗伯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