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起南昌实行商品房预售合同网上登记备案

南昌日报

2018-07-10 08:29

  本报讯(记者 张代艳)昨日,记者从市房管局获悉,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商品房预售管理,规范商品房预售行为,保障商品房交易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从7月起,我市正式实行商品房预售合同网上登记备案。

  我市要求,7月30日前,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将2018年6月30日前所签商品房预售合同(纸质)送合同备案部门登记备案,按照规定逾期不办。商品房预售合同网上备案流程为:开发商在备案系统中进行合同签约并录入《南昌市商品房买卖网签合同备案申请表》;对照《南昌市商品房买卖网签合同备案申请表》和其他纸质材料,核对上传材料(限购材料和资金监管凭证),然后申请合同备案受理;合同备案部门进行备案审核;开发企业领取《商品房合同备案证明书》。

  同时,商品房预售合同网上登记备案需上传申报表(买受人签字、捺手印,企业加盖公章)、买受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户口本首页、户主页、购房人本人页)等材料,并加盖企业公章及“与原件相符”章,原件由开发企业审核,并提供其他限购所需材料、资金监管凭证。开发企业“只跑一次”,需提供介绍信、工作证或身份证、预售许可证原件、复印件(A4纸大小,盖公章)到市房管局相关窗口进行登记,由备案窗口编排楼层表编号,登记个人信息。

  此外,资金监管凭证须提供盖有银行公章的《南昌市新建商品房买卖合同缴款确认凭证》,凭证中“合同编号、购房人、房屋坐落”等信息必须与合同一致,凭证中“缴款金额”必须与合同中的首付金额一致。

( 编辑:罗伯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