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放改革红利 提升便民水平

中国财经报

2018-07-19 11:29

  雷宇光 何良元 樊家正

  今年以来,湖南省郴州市推进“放管服”改革,着力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提升政务服务水平,为百姓办事、创业、就业等提供一系列便民服务。

  政府采购出现新变化

  今年,郴州市提高政府采购限额标准,货物由20万元提高到25万元,工程由30万元提高到50万元,扩大了采购人的自主采购权。

  取消了协议供货(办公电脑设备及耗材)和定点采购(定点车辆保险、加油、维修,定点印刷服务,定点病虫害防治,定点限额工程)供应商制度,还权于采购人。

  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流程,对原有的审批、审核事项进行清理,取消了于法无据的审批内容,取消了限额标准以下采购项目备案制度。对市本级“政府采购电子化管理系统”系统模块及操作流程作出调整,简化了政府采购计划备案流程。对市本级200多个采购单位组织两期政府采购政策法规业务培训。整理、编印了《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制度汇编》,发放到采购单位。

  提高评审起点,提升业主单位自我管理能力

  财政评审标准起点由10万元提高到50万元,同时将现行的财政投资评审的制度、规范及时公开,发放评审制度、操作流程、政策解释等文件汇编300册,让业主有章可循、有据可依。

  今年1至6月,郴州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共完成限额内(100万元以下)工程评审项目114个,比上年同期减少54个,减少32.14%。

  “放管服”改革以来,该市实行信息化管理,减少审批程序。实行网上申报审批,“一次申报、全程无忧”。申报、审批、编制、评审定案每个阶段自动发送进度短信息,让业主了解项目进度,接受业主监督。减少资料申报前置条件。

  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仅需要提供施工图纸及项目投资批复,网上申报即可,其他事项由评审中心委托中介机构编制,将评审结果交给业主单位采购或招标,减少了一系列复杂的文件资料和审批、编制过程。

   规范预算约束,下放权力到主管部门

  郴州市以市政府办名义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预算管理硬化预算约束的意见》,严格预算编制,严格预算执行,严控预算调整和追加,厉行勤俭节约,加强预算监督。完善专项资金管理,对项目的筛选、考察、审核和申报以及资金分配方案进行放权,由以往业务主管部门商财政部门提出项目申报和资金分配方案改为业务主管部门自行负责。

  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编制权下放到主管部门。各主管部门加大对二级预算单位部门预决算和财务管理工作的指导、培训、审核、监管等,各二级预算单位的部门预算基础资料由主管部门审核。各二级预算单位不再直接向财政部门申报专项资金,由主管部门汇总申报、审核、监管等。重新明确了主管部门的主体监管责任,重新构建“财政—部门—单位”三级财务管理体制。

  落实市场准入,简化代理记账审批环节

  郴州对设立代理会计记账公司的程序进行简化。设立条件由原来的4项减少为3项,应向审批机关提交的材料也由原来的6项减少为4项。通过进一步梳理职能、简化和优化办事程序,进一步提高了行政效能和工作效率,确保了管理规范和监督到位,形成了有效的监管约束机制。

  代理记账机构执业资格审批事项的法定办理期限是20个工作日,市财政局按照许可条件对申请机构申报的资料进行网上审批,承诺8个工作日办结。

  此外,郴州市在国库集中支付中,扩大预算单位财务自主权,确定财政直接支付起付标准、提高财政授权支付支出比例、实行用款计划自动化审核、减少财政直接支付审核环节等。引入第三方征信公司,对申报政府奖补的工业企业建立信用档案,从而更加全面掌握企业运行、信用、财务预警等情况,提高涉企专项资金投放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 编辑:罗伯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