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预付式消费投诉呈增长趋势

中国经济网

2018-12-18 21:28

  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深圳12月18日讯 (记者 喻剑)今年1月1日至12月14日,深圳市消委会共收到23368宗预付式消费投诉,占总投诉量19.16%,与去年同期相比上涨39.38%(本次数据共享单车投诉不包含在内)。这是记者从17日在深圳市消委会举行的月月“3·15”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的,当前深圳预付式消费投诉呈增长趋势,深圳市消委会提醒消费者科学理性消费。

  深圳市消委会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已联合深圳市福田区消委会、龙岗区消委会和光明区消委会将深圳星光成人歌唱艺术培训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拳求搏击健身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光明新区公明健之美健身游泳俱乐部、深圳市健之美健身有限公司、深圳市光明新区光明美尚发艺中心共5家预付式消费“跑路”及经营者失联的企业信息公开推送至深圳市公共信用中心等征信机构。这5家商家已关门停业、经营者失联,终止经营前未对其发行的预付卡进行妥善处理,拒绝退回消费者余额。此外,深圳市消委会将正常经营但严重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企业——远英出国服务有限公司企业信息及其法定代表人陈国梁公开推送至深圳市公共信用中心等征信机构。

  这是深圳市消委会首次将失信个体工商户及其负责人推送至深圳市公共信用中心等征信机构,也是首次推送正常营业但严重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企业及其经营者信用信息。

  “预付费消费交费容易,退费难。商家一旦'跑路',消费者维权难。而且在预付式消费领域,目前在全国范围内,还没有形成一套统一的、强有力的法律体系来规范,导致监管和监督缺乏相关法律依据。”深圳市消委会相关负责人指出。

  深圳市消委会提醒消费者,预付费消费一定要提前了解经营者的市场信誉和经营状况,尽量选择规模较大、证照齐全、市场信誉好、经营状态佳的大型连锁企业;如果选择成立时间短,以个体工商户形式经营的商家的时候,尽量控制预付金额切勿过高。另外,在签订预付式消费合同前,应认真阅读有关会员细则、服务合同等格式文本,详细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特别要注意其中的限制性规定,保留相关消费凭证。

  需要注意的是,消费者也要警惕新型网络预付式消费陷阱。例如利用微信小程序或微商、公众号等网络途径收取预付款后又关闭小程序或拉黑消费者等手段侵吞消费者预付款。

( 编辑:罗伯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