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富宝等3家互金平台涉嫌自融自保

中国经济网

2018-01-25 07:20

  1月24日,国家互联网金融安全技术专家委员会(以下简称“互金专委会”)发布了《关于部分互联网金融平台涉嫌自保的巡查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公告》显示,广富宝、花果金融、聚金资本涉嫌自融或自保,北京商报记者了解到,这3家金融平台均有银行存管背景。分析人士表示,银行存管可以说是保障用户资金安全的一道防火墙,但与银行正式对接的存管系统也并不意味着资金的绝对安全。

  互金专委会强调,广富宝、花果金融、聚金资本某些产品从严格意义来说属于平台为关联公司提供资金,或关联公司为平台提供担保,涉嫌自融或自保。

  北京商报记者通过调查了解到,这3家金融平台均有银行存管背景,而聚金资本除有银行存管背景外,还有新三板上市级资产。

  网贷之家数据显示,广富宝于2013年7月24日上线,是一家专注车辆抵押业务的网贷信息中介平台,由深圳市广富宝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运营,注册资本2510万元,该平台于2017年9月7日上线了江西银行资金存管系统;花果金融于2014年1月2日正式上线运营,运营主体为北京花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注册资本5000万元,实缴4850万元,2017年8月21日,花果金融上线了上海银行资金存管系统。聚金资本是全国首家基于个人对新三板企业融资的互联网金融平台,2014年6月26日正式上线运营,运营主体为河南聚金天明金融服务有限公司。

  分析人士表示,P2P银行存管可以说是保障用户资金安全的一道防火墙,保证了资金不直接流向平台,防止平台非法挪用资金。但需要注意的是,与银行正式对接存管系统也并不意味着资金的绝对安全。

  盈灿咨询高级研究员张叶霞也介绍道,存管银行主要是为了确保客户网络借贷资金和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自有资金分账管理,安全保管客户交易结算资金,一定程度可以降低资金被挪用的风险,但也不能完全避免虚假标的等情况。

  银监会于2016年8月下发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中明确规定,P2P平台不得从事自融,不得为出借人提供担保或保本保息。

  早前, 2015年7月18日,《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以国家政策的形式规定,个体网络借贷机构要明确信息中介性质,主要为借贷双方的直接借贷提供信息服务,不得提供增信服务,不得非法集资,可见,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为自身融资应属禁止之列。

( 作者:岳品瑜 宋亦桐   编辑:王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