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地税务部门核查新三板股权交易个税 市场亟待政策明朗

中国网财经

2018-02-05 08:39

  中国网财经2月5日讯(记者 胡雨)近来,多地税务部门启动了新三板股权交易个人所得税风险核查的工作,此事在新三板圈内迅速发酵并引发热议。据悉,目前已有多家挂牌公司及投资者收到了要求申报纳税事项的通知单,涉及全国多个省市地区。

  多位受访者对记者表示,根据此前国务院有关文件,新三板股权交易个人所得税原则上应该和上市公司一样豁免缴纳,但由于相关细则仍处于空白阶段,因此究竟是否需要纳税尚存分歧;另有业内人士对记者指出,此次税务部门要求投资者申报股权交易个人所得税,在法理上并无不当,但其征税方式尚有值得商榷之处。

  多省市启动个税核查工作 企业投资者叫苦

  据悉,此次税务核查缘于2017年11月国家税务总局所得税司下发的有关通知,要求各地税务部门以网络抓取“新三板”2016年10月至2017年9月公布的交易数据,重点筛查“500万及以上应申报未申报”的股权交易行为,并要求各地根据数据开展相对应的工作。

  从中国网财经记者掌握的情况来看,目前广东、江苏、四川多地税务部门已经向辖区内新三板挂牌企业发出了要求核实股权转让涉税事宜。

  某江苏新三板挂牌公司董秘向中国网财经记者转发了当地税务部门发给公司的邮件,地税局要求公司核实相关股权转让是否涉及税款、是否已足额申报,并要求公司提交包括股东变更情况报告表、股权转让合同、已申报的个人所得税申报表及税单等多份资料。从该公司被抽查6笔股权转让行为看,仅有2笔交易金额超过500万元,最少的仅有8万元。

  对于税务部门的要求,该董秘对记者坦言压力巨大:“小股东通过公开的二级市场进行股权交易无需通过公司,公司对这些股东的身份信息、联系方式并不知情;公司也试图从券商营业部获悉投资者身份,但被告知公司并无查阅的权限。”

  另有一位四川的投资者向记者爆料,此次核查税务部门并非将500万元作为是否核查的唯一划断依据。这位投资者向中国网财经记者展示了税务部门下发的税务事项通知书,该投资者于2017年8月对新三板挂牌企业圣迪乐村股权进行交易,成交价格为每股17.86元,成交量为2000股,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事项。

  这位投资者对中国网财经表示,自己是从二级市场公开交易的公司股权,且非原始股,自己咨询当地税务部门,得到的反馈是“先申报交税再向上级汇报,后面确认不需缴纳再办理退税。”

  是否纳税、如何纳税各方看法不一

  中国网财经记者翻阅公开报道发现,早在2017年4月地方税务部门便有针对新三板股权交易征求个人所得税的情况:自然人A将其持有的新三板挂牌企业的股权转让给企业B,并取得股权转让收益,但企业B没有代扣代缴“财产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为此,税务机关责令企业B对自然人A股权转让所得履行代扣代缴义务。

  对此税务部门表示,《国务院关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关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规定,市场建设中涉及税收政策的,原则上比照上市公司投资者的税收政策处理,所以部分纳税人误以为个人转让新三板股权可以和个人转让上市公司股票一样,取得的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但“原则上比照”不应当作为税务执法的依据,应有具体的财税文件支撑。

  对于这一说法,多位受访者对中国网财经记者表达了不同看法。前述四川投资者指出,目前对于新三板股权交易个人所得税尚未有明确规定,此前的交易行为也未被要求纳税,市场也普遍认为此税种不适用于新三板,现在突然要求申报未免有“秋后算账”的意味。

  另有业内人士对中国网财经记者指出,从政策层面看,此次税务部门的核查行为确实合规,但是从操作结果看,税务部门要求投资者对部分盈利的股权交易行为进行个人所得税申报,而非根据某时间段内投资者整体股权交易盈余部分进行个人所得税申报,这一行为值得商榷。

  这位业内人士进一步指出,投资者进行股权交易必然是有赢有亏,若每次盈利时都按照单次20%的税率缴纳“财产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在同一时间段里,投资者的纳税总和一定大于按照股权交易亏损部分冲抵盈利部分之后最终盈利数额纳税的金额,这对投资者来说无疑加大了交易成本。“除了劳务所得以外,很少有税种是按次数征收的,国内此次征税行为也与国际上关于资本利得税征收的通行规定不符。”

  有人称将申请行政复议 业内期待政策明朗

  根据《决定》,2014年、2015年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先后下发了《关于转让优先股有关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政策的通知》、《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等多个文件,明确了新三板股权交易印花税、股息红利个人所得税的征免政策,但对于资本利得部分的税务征免政策仍是空白。

  在多位业内人士看来,明确新三板股权交易个人所得税的具体政策时间紧迫。事实上据中国网财经记者了解,全国股转公司长期以来都在同税务总局沟通相关事宜。

  新三板读书会创始人张可亮指出,通过此次税务核查行为可以看出,新三板目前发展的最大问题还是顶层设计仍不明确,国家部委层面对新三板的定位依然存在模糊认识。“新三板作为一个新兴市场需要系统性的配套政策才能发展起来,而这需要包括股转公司在内多方共同努力才能做到。此外新三板作为资本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推动资金脱虚入实和实体经济发展上发挥了重要作用,是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的重要抓手,新三板需要得到政策层面更多的支持而不是限制。”

  张可亮还指出,税收作为调节市场的重要手段,对新三板二级市场交易征收所得税无疑会增加投资者交易成本,打击投资者交易的积极性,鉴于新三板当下交易持续低迷的现状,他呼吁有关部门能出台积极举措促进市场交易活跃程度。“通过给新三板规范运作的挂牌公司更多税收优惠,可以起到很好的社会示范效应。”

  另有券商研究人士认为,税务部门征收股权交易所得税并无不妥,但客观上确实会对市场产生一个全面性的影响,给市场的打击将比“三类股东”问题更大。他更关注税务部门在政策层面会如何定义,最终将如何实施。

  尽管不少投资者在得知需申报股权交易个人所得税后表达出悲观的情绪,但也不乏理性的声音。前述四川投资者对中国网财经记者表示,对于要求申报纳税事项自己将申请行政复议,自己肯定会依法纳税,但是也期待政策能够明确。“公平、公正、公开就成。”

( 编辑:胡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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