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三板公司转科创板热情高涨

广州日报

2019-03-21 04:10

  广州日报讯(全媒体记者 杨欣)新三板公司凌志软件周三公告,申请在上交所科创板上市。同日,新三板有公司的公告称,公司拟将申请上市板块由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变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对于新三板挂牌公司转板至科创板,全国股转系统日前表示,尊重企业对于挂牌上市场所的自主选择,同时也将推进深化新三板改革。不过也有市场人士表示,最终能从新三板成功转入科创板的企业不会太多。

  本报全媒体记者发现,新三板新增申请挂牌企业数量稀少,而摘牌企业却还在不断增加。据统计,截至3月20日,今年以来已经有397家新三板公司摘牌,以51个交易日计算,平均每天有近8家公司摘牌,其中既有公司主动申请摘牌,也有不少公司是被股转公司摘牌的。

  符合科创板上市

  标准的有哪些?

  随着科创板渐行渐近,新三板上市公司转板积极性却越来越高。新三板公司凌志软件20日发布公告,拟申请在中国境内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并申请在上交所科创板上市。公开资料显示凌志软件主要从事对日软件外包服务,并为国内证券业提供金融软件解决方案,2014年7月在新三板挂牌。

  18日,新三板公司久日新材发布公告称,3月16日召开的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议案》,本次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将在上交所科创板上市。

  同日,新三板公司泰坦科技公告称,拟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

  17日,上海英内物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计划在新三板退市,公司将很快启动科创板IPO。

  加上此前明确发布公布的先临三维、赛特斯、金达莱、江苏北人、先临三维和大力电工,目前已经表示要登录科创板的新三板公司已达到了9家。

  按照现行规则,挂牌公司在筹备或申报科创板上市期间,无需在新三板摘牌;证监会核准后,全国股转公司将根据挂牌公司申请及时终止其股票挂牌。

  据联讯证券3月7日的研报,目前新三板符合科创板前四项上市标准的企业共428家,占新三板企业总数的4.11%。其中符合标准一的企业有417家,符合标准二的企业有31家,符合标准三的企业有11家,符合标准四的企业有84家。

  科创板有领域质量限制

  虽然新三板企业转板热情高涨,多位投资人及专家表示,最终能从新三板成功转入科创板的企业不多。由于科创板有领域、企业质量限制,转板难度大,新鼎资本董事长张驰预计近两年登陆科创板的企业中,仅有30-50家企业来自新三板或曾经挂牌新三板。

  上交所:

  券商要提示 科创板交易风险

  广州日报讯(全媒体记者 张忠安)记者从上交所获悉,该所刚刚向券商下发了《关于科创板投资者教育与适当性管理相关事项的通知》,要求证券公司应通过各种渠道,向投资者提示科创板股票在退市制度、涨跌幅限制等方面与主板市场的差异,提示其审慎参与科创板股票交易。

  深交所:

  探索差异化

  交易监管

  广州日报讯(全媒体记者 张忠安)深交所3月20日发布消息称,优化交易监管、补齐制度短板、防范市场风险是今年深交所的核心任务。而针对深市上市公司和投资者特点,将探索差异化的交易监管安排,稳定市场预期。

  热点板块

  上市券商拟再融资规模超1000亿元

  广州日报讯(全媒体记者 杨欣)19日晚申万宏源赴港上市收到中国证监会批复的消息再次受到市场的关注,因为这已经是短短两周内的第四个上市券商计划再融资的“大新闻”。截至目前,上市券商已披露未实施的定增、配股、可转债计划的拟募集资金总规模已超过1000亿元。

  由于科创板最新规则要求券商或子公司必须跟投,因此各大券商都在加紧扩充资本金。本报全媒体记者还了解到,上交所正在拟定相关跟投细则,预计将出台。

  相关跟投细则很快出台

  进入3月份以来,多家券商都发布了融资计划。例如,招商证券计划通过配股募资150 亿元;国信证券定增融资150 亿元;中信建投定增融资130 亿元、发行短期融资券163 亿元;兴业证券发行短期融资券207 亿元;广发证券发行公司债78 亿元;海通证券发行次级债33 亿元等,合计规模近1000 亿元。

  对于近期上市券商密集发布的融资计划,有业内人士指出,除了传统的“向子公司增资、发展资本中介业务”等资金投向外,券商的投资子公司要跟投科创板项目可能也是其再融资的重要目的之一。跟投使得券商的保荐承销业务逐步从原来的轻资产业务,演变为重资产业务。

  不过业内各家投行对跟投的比例已有自己的预期,少则2%,多则10%,锁定期2-3 年。如果有大型新兴行业企业在科创板上市,即使是2%的跟投比例,对券商而言也需要消耗较多的资本金。

  一位券商营业部人士透露:“目前关于直投的限制没有放开,另类子公司可以同时开展股权投资和上市证券投资,监管倾向于券商自有资金跟投,因此考虑设立另类投资子公司参与更为合适。”

  一家大型投行质控部人士表示,欺诈发行最大的获利者是发行人,应当受到严惩。保荐机构要提高执业水平、加强内控,真正把控项目质量,而认购先行赔付险只是一种辅助手段。如果每单项目都投保,对项目多的大投行并不利,反倒是中小券商可能会有需求。

( 编辑:梁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