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9-26 19:42
1分钱交易频现后,近日又出现两家新三板公司低于1元交易。不过,不同于1分钱交易“免责”的情况,这两家公司一不留神,被股转公司盯上了。然后其控股股东就因异常价格交易被股转系统自律监管了。
异常价格交易摊上事儿
2016年9月21日,麦高金服(834759)控股股东陈斌收到了来自股转系统的警示函。该警示函显示,2016年9月5日,陈斌以异常价格交易麦高金服股票,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转让细则(试行)》第113条第(九)项的规定“申报或成交行为造成市场价格异常或秩序混乱”。根据权益变动报告书,9月5日,陈斌以0.71元/股减持了麦高金服658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37%。
无独有偶,顺昊生物(833686)近期也出现了类似情况。
2016年8月17日,顺昊生物披露公告,公司控股股东顺昊投资发展(天津)有限公司在交易公司股票的过程中存在异常价格交易行为,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转让细则(试行)》第113条第(九)项的规定,顺昊投资被要求采取提交书面承诺的监管措施。根据成交记录,8月15日顺昊投资以转让均价0.63元/股的价格向公司实际控制人李相国转让了350万股公司股份。
可以发现,上述两家公司都是以低于1元/股的交易价格成交,且被定性为“申报或成交行为造成市场价格异常或秩序混乱”。那么,什么是异常价格,股转公司对于出现异常价格的违规情况是怎么规定的?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转让细则(试行)》第114条规定,股票转让价格或者股票成交量明显异常的情形包括:
1、同一证券营业部或同一地区的证券营业部集中买入或卖出同一股票且数量较大;
2、股票转让价格连续大幅上涨或下跌,且挂牌公司无重大事项公告;
3、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认为需要重点监控的其他异常转让情形。
对于上述规定所述重点监控事项中情节严重的行为,股转公司可以视情况采取以下自律监管措施,包括:约见谈话、提交书面承诺、出具警示函、限制证券账户转让、向中国证监会报告有关违法违规行为等。
同样是“异常”交易却待遇不同?
需要提到的是,就在顺昊生物低价转让股票的前一天,股价还在29.97元/股。而这种情况异常价格交易从而引起的股价暴跌,并不鲜见。
齐鲁银行、中科招商这样的新三板巨无霸,都曾使过这种“手段”。只不过,一个是1分钱交易:10130股成交金额仅为101.3元,一个是1元交易:一单10万股的中科招商股票成交,成交价仅为1.01元。中科招商在1元交易之后,又发2连单,18元“腰斩”价格促成两笔大额交易,多日异常价格交易更造成股价两次暴跌90%以上。
两者不同的是,中科招商因连日大幅波动和异常交易引发监管层重视,成为首家因“异常交易”被查的协议转让股。而齐鲁银行连续2次1元成交都未收到任何通知。不过,中科招商即使接受了调查,“异常交易”仍继续发生。
而齐鲁银行没有受罚,则是因为他们的行为是合法的。新三板一分钱交易转让主要发生在协议转让中的“一对一”的成交确认委托,即买卖双方私下达成协议,敲定买卖股票的数量、价格信息,录入成交约定号,实现交易。一分钱协议转让恰是这种合规的“一对一”形式。同时,一分钱是新三板规定的最小协议交易价格。有业内人士强烈呼吁,“一对一”的成交确认委托方式问题很大、毛病很多,希望可以摒除。
对于什么样的价格算是异常交易,有券商人士表示,他们在履行异常交易监控职责的时候,也很迷糊。由于协议转让交易制度和不设涨跌停板的存在,许多没成交也没有进行增发的新三板股票缺少一个公允价格,导致券商在督导的时候也很为难。
不过,南山投资创始合伙人周运南表示,目前是股转的大数据直接在监控二级市场交易,出现低于1元/股的成交,会立即被股转公司采取自律监管措施。并且,一般来说,只有卖方才会收到自律监管措施决定书。所以,要进行异常交易的新三板公司还是要小心了!
( 编辑:张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