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好募资办厂,你却偷偷买房,新三板变更募资用途暗藏套路!

新三板论坛

2017-01-22 20:02

  新三板变更募资用途现象正变得越来越普遍,一些企业甚至募集资金刚到位就公告变更用途。那变更后的钱,都被拿去干什么了呢?

  说好募资办厂,你却拿去买房

  如果有一家企业,把原本用来补充流动资金、购买设备的募资款拿去买房子,而且一口气买10层,不知出资人作何感想?

  去年6月,中林股份(831216)发布公告称,因经营需要,同时为充分利用公司闲置资金,拟将部分募集资金用于全资子公司购买商务办公用房。

  中林股份于2015年发行股票共募集资金8580万元,原本募资用途为补充公司营运资金,购买检测、监测设备,加大岩土工程技术研发投入等。

  然而没过多久,公司就变更了部分资金用途,将部分资金拆借给关联方和非关联方,并且未履行任何决策程序和公告义务。这还不算完,中林股份还提前使用了4000万元募集资金,其中3500万元借给非关联方使用,500万元用于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

  2016年6月,公司第二次公告变更募资用途用于子公司买房,这次公司一口气买下了嵊州市中林国际大厦3-10、12层的商务办公用房。这次唯独没买的11层,其实早在2015年9月,就用600万元募集资金买下了。

  中林股份于2016年9月发布的募集资金实际使用说明显示,募集资金的一半被变更了用途。其中用于买房的达3800多万元,占到募集资金的一半以上;至于曾经提到的用募集资金购买检测、监测设备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需求,一分钱也没花。

  同样的故事还发生在惠强新材(836243)身上。2017年1月16日,惠强新材公告变更募集资金用途。

  惠强新材原计划募资5800万元,实际募资4118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以及采购锂电池隔膜配套生产检验设备。但是募到的钱还没捂热,惠强新材就公告,由于公司工程款及子公司借款即将到期,将变更部分资金用途。这距离股转系统1月4日公布其股份登记函还不到半个月。

  变更后,用于偿还工程款及利息的资金共3550万元,而真正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仅有88万元,用于购买设备的也只有480万元。作为一家挂牌前连续亏损三年的企业,募资不容易,花钱也应小心。

  还债理财不公告,三板募资套路深

  近年来,变更募资用途现象在新三板越来越普遍。据论坛君统计,仅2016年12月至今,就有25家企业宣布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其中变更资金用于偿还借款的最多。

2016年12月至今新三板部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企业

  大多数企业并不会明确解释变更的原因,论坛君发现,除了少部分企业确因实际需要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外,大多数企业进行变更看起来合情合理,实则套路满满。

  套路一:“补充流动资金”成募资万能理由

  “补充流动资金”,是企业募资时最常用的理由,如果是真的用来补充流动资金倒也无可厚非,就怕企业浑水摸鱼。早前证监会已要求规范定增补充流动资金,明确具体用途;2016年2月,股转也发布通知,要求结合公司目前的经营情况、流动资金情况,说明补充流动资金的必要性和测算的过程。但目前来看,执行效果尚不明显。

  套路二:奔着还债目的,披着投资外衣

  还债是新三板变更募资用途中最常见的去向。据论坛君统计,2016年12月至今的25起变更行为中,用于还债的共有10起。但募资前几乎没有企业会透露资金将用于还债,借口大多如“投资”、“补充流动资金”、“购买设备”等,等钱到手了,立马公告变更用途。

  这类用于偿还贷款的变更,大多发生在募资完成后1-2个月左右。募到的钱还没捂热就拿去还债,这套路太明显。

  套路三:怎么用我说了算,反正都是为公司好

  2016年12月27日,众智同辉(832361)公告,将原本用于新一代液晶调光膜及衍生产品的研发、生产和应用的部分资金用途变更为购买理财产品。公司同时称,该募集资金用途的变更,有利于业务发展,不会带来不利影响,符合公司战略规划,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这种话大家应该很眼熟,无论是用于还债、买房还是理财,似乎变更募资用途对公司都是有利的。莫非在他们看来,买理财产品和研发液晶产品的效果是一样的?

  套路四:只要钱到手,程序可走可不走

  2016年11月,金瀚科技(832815)通过募集资金专户向股东还款300万,按照原规定,该笔募集资金应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在变更用途前,该公司既未经董事会审议,更没有报股东大会批准。直到主办券商提醒前,该公司都没有打算把变更这事说出去,就好像这钱跟别人没关系一样。

  大多数企业在募资前都会声明,将严格遵守相关规定使用资金。但只要钱进了自家账户,就好像变了个人,任凭主办券商怎么劝,提前使用、违规使用现象屡禁不止,我可能遇到了假公司。

  谁来保证投资人的利益?

  听多了挂牌企业“未对公司经营产生不良影响”、“对公司经营有利”的解释,可能真的就会认为变更募资用途算不上什么大事。

  实际上,变更募资用途的影响并非如此轻描淡写。比如ST北华(430079)曾变更募资用途用于收购光伏电站,但收购进展不顺,目前巨额保证金仍未能收回,这可能对企业经营产生影响;此外,一些盈利较差的企业,募资并不容易,如果将资金挪作他用,既有可能对主营业务产生影响,也有可能影响下一次募资,前次募资的投资者就有可能一起承担风险。

  频繁的变更募资用途现象,不仅表明企业在募资前对资金使用计划不够细致,也表明企业在发展方向、内部治理等方面可能存在问题。

  变更募资用途中的套路实际上是钻规则的空子,目前,针对这类行为的制约机制正在逐步完善。2016年8月,股转系统就发布了针对挂牌企业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监管办法,对一些常见的违规行为做出了规范。

  比如对于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股转系统就规定:挂牌公司募集资金用于主营业务领域,除金融企业外,不得进行进行高风险投资。2017年1月5日,万人调查(430451)就因违规使用募集资金购买了非保本型、中风险、低流动性银行理财行为,被主办券商提示风险。

  此外,股转系统还提高了主办券商的监督责任。要求募资企业建立募集资金的专户管理内控制度,董事会及主办券商进行定期核查;同时企业应详细细说明募集资金用途并进行论证分析,主办券商须发表明确意见。

  但现实表明,制度在套路面前有点捉襟见肘。

  对此有业内人士认为,改变目前变更募资用途乱象的根本在于审核机制。目前,企业要变更募资用途必须经过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批准,但由于大股东在股东大会的影响,真正做决定的很可能是同一帮人。而在整个募资环节中,最重要的出资人其实并没有参与审核程序。因此,有人建议,董事会和股东大会通过后,再由出资人进行投票,如果他们不同意,就不得变更募资用途。

  这也许是个不错的主意。

( 作者:知蓝   编辑:金易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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