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天生物股东刘志刚违规减持 发布致歉公告称不熟悉规则

和讯股票

2017-03-01 16:40

  弘天生物2月28日晚间发布公告称,公司股东刘志刚在2017年2月20日进行了股份转让后持股比例由21.05%变更为19.58%,由于刘志刚的持股比例变化击穿了5%的整数倍,根据股转系统的转让规则,公司于2017年2月22日披露了该次交易的权益变动报告书,但刘志刚于权益变动报告书披露后的2月23日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减少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共计101.1万股,持股比例由19.58%减持至17.47%;2月24日再次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减少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共计202.1万股,持股比例由17.47%减持至13.26%。

  弘天生物表示,根据有关规定,2017年2月22日当天以及2月22日之后的两个转让日内为交易静默期,不允许再次交易,因此公司认为股东刘志刚的两次交易违反了有关规定,公司对于刘志刚的上述交易情况在事前并不知情,经主办券商督导,公司于上述交易发生当日即与公司股东刘志刚取得联系,了解了事情的经过,并告知其需遵守相关规定。公司承诺将加强对相关制度的学习,敦促公司各股东共同加强法律法规的学习,避免再次出现股票违规交易行为。

  公告显示,截止公告日,刘志刚已向弘天生物做出书面说明:确认其违规行为系不熟悉《非上市公众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所致,并非主观故意而违规交易;其今后将加强学习并严格遵守股转系统的相关交易规则,并委托公司董事会代其向各位投资者表示歉意。

  和讯股票上市公司数据库显示,弘天生物经营范围包括从事细胞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等。于2015年7月23日在新三板挂牌,证券代码:832979。

( 编辑:张炳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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