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财经
2017-03-27 09:43
中国网财经3月27日讯 3月24日芬尼科技发布公告称,全资子公司广东芬尼克兹节能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芬尼节能”)一名员工因无证作业,芬尼节能被广州市南沙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南沙安监局”)责令限期整改,并罚款1万元。
公告显示,芬尼节能生产车间员工梁某某在没有取得焊工的特种作业操作证的情况下,进行电焊作业,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对此南沙安监局决定给予芬尼节能责令限期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
芬尼节能表示,上述行为不属于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公司接受行政处罚决定,同时将加强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健全内部安全管理制度。
资料显示,芬尼节能2002年4月16日成立,注册资本5100万元,主要从事技术进出口、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干燥设备制造、节能技术开发服务等业务。芬尼科技2016年4月12日挂牌新三板,属于基础层企业。
( 编辑:张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