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都传媒因虚构5519.45万元收入等被出具警示函

中国网财经

2017-05-08 16:44

  中国网财经5月8日讯 5月8日,银都传媒发布公告称,公司于5月5日收到中国证券会湖北监管局《关于对武汉银都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公告显示,银都传媒2014年、2015年、2016年上半年通过南宁市精华书店、长春市新林书刊发行有限公司等虚构动画制作、VR和广告等收入累计5519.45万元,其中2014年1290万元、2015年3177.70万元、2016年上半年1051.75万元。

  此外,银都传媒未披露与武汉回响数字媒体技术有限公司和武汉西耶那新媒体技术有限公司的关联方关系。

  上述行为违反了 《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条的规定。根据相关规定,湖北证监局对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银都传媒表示,公司接受湖北证监局的监督管理措施,不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 编辑:金易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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