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青树未按安监局相关规定进行预案修订被处罚

中国网财经

2017-07-06 17:52

  中国网财经7月6日讯 7月6日,常青树发布了关于收到东营市河口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东营安监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公告称,6月16日,东营市异地执法第五检查小组区在对常青树进行安全检查时,发现公司未按国家安监局88号相关规定进行预案修订。

  常青树以上行为违反了《安全生产法》第七十八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依据规定,东营安监局做出责令常青树改正,并处2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常青树表示,公司已按安监部门的整改要求完成了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修订整改工作,该次行政处罚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及持续经营产生较大影响。

( 编辑:金易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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