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衡股份两分公司因违规被保监局警告并罚款4.9万元

中国网财经

2017-12-05 16:33

  中国网财经12月5日讯 12月5日盘后,中衡股份发布公告称,公司宁波分公司、江西分公司因存在违规行为,被宁波保监局、江西保监局警告并罚款共计4.9万元。

  公告显示,中衡股份宁波分公司在接受宁波保监局现场检查时,发现存在变更经营场所未及时向保监局报告的违规行为。中衡股份江西分公司在接受江西保监现场检查时,发现存在变更经营场所未及时向保监局报告,部分查勘费未在账上反映,未按规定向客户出示客户告知书违规现象。

  根据《保险公估机构监管规定》,宁波保监局对中衡股份宁波分公司处以警告并罚款1万元,对负有直接责任的宁波分公司负责人王海军处以警告并罚款1万元。江西保监局对中衡股份江西分公司处以警告并罚款2万元,对负有直接责任的江西分公司负责人王峥处以警告并罚款0.9万元。

  资料显示,中衡股份2015年3月13日挂牌新三板,主要从事保险标的出险后的查勘、检验和估损理算、评估鉴定等服务,属于基础层企业,2017年上半年营收4267.79万元,净利润194.69万元。

( 编辑:胡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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