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红利如期而至 新三板迎发展高效期

证券时报

2015-11-23 02:35

    市场各方期盼已久的新三板政策红利在2015年的年末如期而至。

  近日,证监会制定并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发展的若干意见》,作为证监会层面首份对新三板市场制度安排的框架性指导意见,其从融资机制、交易创新、市场分层、主办券商责任强化、市场监管等方面提出了指导性要求,无疑为下一阶段新三板市场的发展指明了方向。

  当下,新三板市场挂牌企业数量快速增长,结构不断优化,新三板挂牌准入不设财务标准和业态限制,以信息披露为核心进行挂牌审查,不仅化解了中小微企业上市难的问题,而且还实现了把企业的遴选和价值判断真正交给市场的目标。目前新三板挂牌公司总数达到4239家,比2014年底的1572家增长170%,同时,企业融资市场化特征明显,“小额、快速、按需”的融资制度将融资方式、融资时点、融资规模、融资过程、融资价格的决定权交给市场,新三板融资规模不断攀升,此外,交易机制逐步优化,做市商开始展现出较有话语权的定价功能。新三板已成为创新型、创业型、成长型中小微企业登陆资本市场的主要选择。

  但是因市场制度规则的建设、制度效应的释放、市场监管的完善需要时间,市场遭遇到成长中的烦恼,流动性不足,做市商积极程度不高,制约着市场进一步的完善和发展。

  而此次证监会对于新三板进一步发展要求,着力解决当前市场存在的问题,用制度创新的“松”为新三板市场的发展扫清障碍。一方面通过内部分层的安排,明确公司挂牌既不是上市的前提也不以转板为目标,而是借制度建设之力让优质企业更好的“留下来”;另一方面完善制度安排,鼓励企业挂牌即发行,强调主办券商制度功能,发展多元化的机构投资者队伍,引入公募证券投资基金投资挂牌证券,强化主办券商交易组织和流动性提供者功能,优化制度安排,充分释放做市商制度效应。

  同时,为保护投资者,用适当的“紧”为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保驾护航。暂不实行连续竞价交易是鉴于现行交易制度效应还未充分释放,挂牌公司股权分散度不够、信息披露质量有待提升、市场投研服务缺乏的发展现状做出的安排;对于暂不降低投资者准入条件的决定则是考虑到中小微企业整体发展的不确定性相对较大,投资者需具备较高的风险识别和承受能力所做的综合考量,但未来不排除会出现随着市场环境的变化制度出现相应调整的情况。

  这“一松一紧”的制度安排为市场的后续创新和长期发展预留了政策空间,相信随着相应制度落地和配套规则的出台,新三板将迎来高效的发展期。

( 作者:程丹   编辑:张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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