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三板分层方案征求意见 创新层设置三套准入标准

中国网财经

2015-11-24 16:45

  中国网财经11月24日讯 为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关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关问题的决定》和《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发展的若干意见》精神,加快完善市场制度体系和服务功能,审慎推进市场创新,提高风险控制水平,根据市场发展的现状和需求,全国股转系统在前期研究调研基础上,起草了《全国股转系统挂牌公司分层方案(征求意见稿)》(下称“《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意见稿》称,参考境外成熟市场分层的指标和经验,全面分析全国股转系统挂牌公司的财务状况、交易状况和公司治理等情况,结合全国股转系统定位于服务“创新型、创业型、成长型”中小微企业的特点,设置三套并行标准,筛选出市场关注的不同类型公司进入创新层。

  分层标准及实施程序方面,《意见稿》对三套并行标准予以详细阐述,分别是“净利润 净资产收益率 股东人数”、“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 收入 股本”和“标准三:市值 股东权益 做市商家数”。

  其中标准一中,净利润标准,最近两年连续盈利,且平均净利润不少于2000万元(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为计算依据);净资产收益率标准,最近两年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10%(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为计算依据);股东人数标准,最近3个月日均股东人数不少于200人。

  标准二中,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标准,最近两年营业收入连续增长,且复合增长率不低于50%;营业收入标准,最近两年平均营业收入不低于4000万元;股本标准,股本不少于2000万元。

  标准三中,市值标准,最近3个月日均市值不少于6亿元;股东权益标准,最近一年年末股东权益不少于5000万元;做市商家数标准,做市商家数不少于6家。

  全国股转系统表示,在达到上述任一标准的基础上,须满足最近3个月内实际成交天数占可成交天数的比例不低于 50%,或者挂牌以来(包括挂牌同时)完成过融资的要求,并符合公司治理、公司运营规范性等共同标准。

  已挂牌公司2015年年报披露截止日(2016年4月29日)后,全国股转系统根据分层标准,自动筛选出符合创新层标准的挂牌公司,于2016年5月正式实施。

  另外,新挂牌公司满足创新层准入条件的,将直接进入创新层。

  发布会直播地址:http://m.gxfin.com/neeq/zhibo/HY201511242827.html

( 编辑:张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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