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止挂牌实施细则公开征求意见 新三板开启优胜劣汰时代

中证网

2016-10-24 08:24

  截至2016年10月23日,新三板挂牌公司家数合计9227家,其中做市转让1645家,协议转让7582家。上周新增挂牌公司59家,全部为协议转让。上周共计72家公司发布定增预案,预计募集金额共计128.5亿元。新增停牌公司1753家;共计65家公司退市,其中转板上市12家,被吸收合并22家,因暂停上市后未披露定期报告8家。新三板上周合计成交7.6亿股,较上周下降21%;合计成交额为42.4亿元,同比下降1.5%;共有1023只新三板股票发生成交。三板做市指数在上周持续低迷,最终收于1084.57点,同比前一周上涨0.05%,但较之2015年4月最高点2573.17点仍腰斩有余。不过新三板的制度建设并未因此放缓,上周发布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宣告了新三板“自然选择”机制建设迈出了关键性的一步。继新三板分层制度的推行,终止挂牌制度再次完善了新三板市场的“筛选”能力,其对于优化市场资源配置,引导市场价值投资的积极意义不可估量。

  “优胜”与主动退市

  新三板市场作为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的重要一环,其健康发展的意义重大,许多投资者将其看作是未来中国版的纳斯达克。作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资本重镇,新三板市场的丰富性、多样性是其蓬勃发展的关键所在。“问渠哪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新三板市场的准入条件宽松,其挂牌制度接近于注册制,为市场提供了更多的可选择个体。这也使得大多数中小企业能够进入市场实现融资,为初创期的企业提供了股权转让的机会。从这方面可以说,新三板是一个先进的创投市场,大量的中小微企业成为了新三板市场的一分子,在这里孵化、成长,有机会成为未来引领行业的高科技公司。然而,正如任何一个生态系统一样,有机的市场体系需要“优胜劣汰”的竞争机制才能够健康地发展,从而繁衍出更先进的生命个体。2016年10月21日晚,全国股转系统发布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下成《实施细则》),为新三板市场的“自然选择”的机制建设迈出了关键性的一步。终止挂牌包括主动终止挂牌与强制终止挂牌两种情形。

  根据《实施细则》,挂牌公司出现四种情形之一的,应当向全国股转公司申请终止其股票挂牌。一是挂牌公司股东大会决定主动申请终止其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二是中国证监会核准其公开发行股票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或证券交易所同意其股票上市的;三是挂牌公司股东大会决议解散的;四是挂牌公司因新设合并或者吸收合并,不再具有独立主体资格并被注销的。

  可以看到,《实施细则》明确了,在证监会核准企业进行IPO或证券交易所同意其股票上市的情况下,企业需主动退市,其背后隐藏的正是企业达到转板要求而进入证交所的交易体系,也突出了新三板转板通道的作用。此外,企业因合并而不再具有独立主体资格时也需主动终止挂牌。这是由于在当前经济大背景下,新三板逐渐成上市公司并购“热土”,今年以来共发生68起上市公司并购新三板企业的案例。由此可见,除了经营不善以及公司出现其他重大变动以外,主动退市往往意味着挂牌企业进入了A股市场体系。

( 编辑:张炳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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