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财经
2016-10-29 08:39
中国网财经10月29日讯(记者 胡雨)10月28日,股转系统连发7条监管公告,对挂牌公司鑫甬生物及其主办券商、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通海绒业及其主办券商、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处罚,要求提交书面承诺。
公告显示,鑫甬生物于2013年11月7日与平安鄞州支行签订平银鄞州额保字20131108第006-1号《最高额保证担保合同》,鑫甬生物作为债务人宁波申山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申山”)的保证人,向平安银行鄞州支行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宁波申山为公司受同一控制人控制的关联方。保证范围为债务人所应承担的债务(包括或有债务)本金人民币6000万元中的3000万元,以及相应的利息、复利、罚息及实现债权的费用。以上事项公司未在公开转让说明书中披露。
国海证券作为鑫甬生物的主办券商,未核查到该关联方担保合同,导致公司未按相关要求进行信息披露。北京中银(深圳)律师事务(以下简称“中银律所”)所作为鑫甬生物推荐挂牌律所,未能勤勉尽责,未核查到该关联方担保事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所”)作为鑫甬生物申报报表出具审计报告的会计师事务所,未勤勉尽责,未核查到该关联方担保事项。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全国股转系统决定,对鑫甬生物及时任公司董事长林波平、董事会秘书张文宇,国海证券,中银律所及天健会所采取提交书面承诺的自律监管措施。
公告显示,2013年通海绒业累计将604万元拆借给实控人田其生,截至2013年年末已归还全部借款9072万元(初期余额8468万元);2014年公司累计将863万元拆解给田其生,截至2014年末田其生已归还全部借款863万元;2015年1-3月公司累计向田其生拆出918万元,截止2015年3月31日田其生已归还291万元,截止2015年4月10日,田其生已全部归还剩余全部占款。
通海绒业在公开转让说明书中未对关联方往来的发生额进行具体披露,同时在《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附注中,未对关联方往来的发生额进行具体披露。
五矿证券作为通海绒业的主办券商,对其信批完整性负有责任,未能勤勉尽责,违反相关规定。北京天圆全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园会所”)作为通海绒业推荐挂牌会计师事务所,对其信批完整性负有责任,未能勤勉尽责,违反相关规定。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全国股转系统决定,对通海绒业及其董事长田其生、董秘崔永永,五矿证券及天园会所给予提交书面承诺的自律监管措施。
( 作者:胡雨 编辑:张炳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