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公布2月价格监管平台报告:房地产业价格秩序趋于平稳

中国网财经

2017-03-28 14:08

  中国网财经3月28日讯 国家发改委官网今日发布全国12358价格监管平台2017年2月分析报告。2017年2月,全国12358价格监管平台继续发挥价格监管主渠道作用,平台受理量同比增长近两成。网络购物行业单月举报量达历史最高水平。房地产交易行业受群众关注较多。

  一、2月份平台受理量增长较快,网购位居行业首位

  (一)平台受理量同比增长近两成。2017年2月,全国12358价格监管平台共受理价格举报、投诉、信访、咨询共计57239件,与去年同期增长18.9%,与上月增长10.4%。其中:价格举报11981件,占22.1%,同比增长147.0%;价格投诉7331件,占12.5%,同比增长98.3%;价格咨询37884件,占65.4%,同比下降4.2%

  (二)上海市位居平台受理量之首。2月平台受理量前十的省份依次为上海(6484件)、北京(5232件)、江苏(4391件)、广东(3887件)、湖北(3308件)、山东(3279件)、陕西(2743件)、湖南(2714件)、浙江(2661件)、河南(2350件)。自平台开通以来,上海市受理量首次位居首位,其中约4000件是网购行业类举报和投诉。

  (三)网络购物举报量再创历史新高。受假期结束和季节因素影响,商品零售、宾馆酒店、社会服务和资源价格类举报量有所下降,旅游、交通运输、停车收费等行业举报量基本持平,2月底各类院校陆续开学,教育行业举报量增长近30%。数据显示,2月份网络购物行业举报量共计10969件,达到历史最高水平;比2015年2月增长27.9倍,比2016年2月增长11.7倍。其中,上海3994件,比2016年2月增长20.8倍;浙江1731件,比2016年2月增长17.1倍,广东1216件,比2016年2月增长17.0倍;而北京市网络购物行业举报量为831件,其相关举报件反映的主要是京东平台的问题,已连续三个月下降。

  (四)“天价小黄鱼”事件舆情得到有效控制。2月16日,深圳市一消费者在当地“1949华家里”餐厅用餐时,所点的两条野生小黄鱼被收取4628元。28日晚上,百度、新浪等门户网站开始在头条新闻位置报道“天价小黄鱼”事件。此事发生在 “3?15”前夕的敏感时段,我局立即要求深圳市价监局采取有效措施依法处置。3月2日,深圳市价监局召开紧急会议,对当事人违反明码标价的行为事实结案作出顶格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同时,立即部署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全市旅游景区、大型商业购物中心新开业餐饮企业价格行为专项检查。

  由于深圳市价监局及时主动回应舆情,主动配合官方媒体进行专访,在官方微信、微博发布最新检查情况。自事件在网上披露开始,有关舆情总体得到了有效控制,群众反应较为理性,媒体也从正面肯定了当地监管部门的迅速行动和积极作为。目前,事件调查处理已基本结束。

  二、房地产行业价格秩序趋于平稳

  2017年2月,平台共受理房地产行业价格举报、投诉、咨询共计1559件,连续三月呈下降趋势。举报量相比2016年11月的最高峰下降50%,市场价格秩序总体平稳。

  2016年以来,全国一二线城市房价呈普涨态势,北京、上海、厦门、南京、合肥等地更是领涨全国。不但新房热卖,二手房交易呈现量价齐升态势。同时,房产交易中发生的各类不正当价格行为也受到全社会的广泛关注。2016年,全国12358价格监管平台共收到房地产行业价格举报、投诉、咨询共计28674件,相比2015年增长了17.4%。

  (一)今年以来房地产行业市场价格秩序趋稳

  针对房地产行业存在的各类价格问题,各级价格主管部门高度重视,采取一系列措施加强行业市场秩序监管。国家发展改革委与住建部于16年11月起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专项检查。北京市、安徽省、江苏省、上海市、广东省等地也通过召开提醒告诫会、约谈相关企业、从严从重处罚价格违法行为等方式规范商品房明码标价行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要求。

  

  (二)热点地区分布集中

  从全国情况看,房地产行业价格举报主要集中在北京、上海、广州、深圳、南京、厦门、武汉、合肥等房价上涨较快的一二线城市。

  (三)最受群众关注的三类问题

  分析显示,全国12358价格监管平台上受到的房地产相关举报投诉主要分为三类,一是新房交易,如开发商未能明码标价,或在标价和公示的收费之外加价、另行收取未予标明的费用,或采用定金、“团购费”等名目抵扣房款时存在价格纠纷等;二是房产中介交易,如中介机构推介的房源虚假或标示虚假价格,或对收取的中介费用不明码标价,违规收取代办代收费等;三是房屋租赁交易,如买卖双方存在违约时违约金的认定,或中介机构未能明码标价租赁佣金等。

  

  

  三、2017年3月需要关注的重点领域

  (一)加强电商平台监管力度。一年多来,网络购物行业价格举报量剧增,已经成为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开展市场监管的重点。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务必加强重视,要做好价格公共服务与法律法规宣传,在重要时段事先做好提醒告诫工作;要加强系统内部上下联动,及时交流反馈,切实防范化解工作中面临的新挑战和新问题;要进一步强化电商平台主体责任,加大对平台负有共同责任、连带责任的价格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曝光典型案例,形成有效震慑。

  (二)做好殡葬行业市场价格秩序监管工作。清明节到来之际,殡葬行业收费情况总会百姓和社会关注的焦点,一些地方存在殡葬服务收费不规范、殡葬用品和公墓价格虚高等问题,损害了群众的切身利益。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切实做好殡葬服务行业市场价格秩序监管工作,告诫殡葬服务单位严格遵守价格法律法规,在营业场所公示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加强价格自律,抓好自查自纠,自觉杜绝各类乱收费行为。同时要加大殡葬服务价格收费政策的宣传力度,扩大全国12358价格监管平台影响力,鼓励消费者共同参与价格监督。?

  附件:2月全国12358价格监管平台典型案例

  一、北京市乐天超市有限公司虚构原价案

  多位市民反映,乐天超市有限公司旗下的乐天玛特超市(酒仙桥店)存在着虚构原价的价格违法行为,要求查处。经查,举报人反映的问题属实,该超市在售卖福临门水晶米、52度西凤年份封藏酒、五粮液52度名家风范绵柔等八种商品时,存在“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的价格违法行为。该类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四条第(四)项的有关规定,北京市发改委依法责令该公司立即改正价格违法行为,并对其价格违法行为处以500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二、天津市银辰热力有限公司违规收取采暖费案

  多位市民反映,天津市银辰热力有限公司自15年采暖季开始,超规定收取采暖费,要求查处。经查,举报人反映的问题属实,该公司自2015年初以来,以基本热价每平方米12.5元的价格,向385户用户结算采暖费,而天津市相关规定的收费标准为每平方米7.5元。相关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二条和《天津市发展改革委、天津市城乡建设委关于采暖期供热计量价格和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津发改价管[2014]1196号)的有关规定。天津市北辰区发改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的有关规定,责令该公司立即停止价格违法行为,并将违规多收价款73685元全部退还给消费者。

  三、吉林省长春市双阳区运管所违规收费案

  长春市多名出租车司机反映,其在该市双阳区运管所办理《出租车司机服务监督卡》时,被收取15元费用,认为收费过高,要求查处。经查,举报人反映的问题属实,15元包括一张照片和塑封,无外套,是运管所委托中介办理收费的。该运管所的行为属于未经报批擅自收费,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的有关规定。长春市双阳区价格监督检查局依法责令该运管所立即改正价格违法行为,退回全部收取的280人合计4200元《出租车司机服务监督卡》费用。

  四、湖南省娄底市华润燃气有限公司违规收取灶具改造费案

  娄底市一市民反映,该市华润燃气有限公司在全市天然气灶具改过程中,超范围向天然气用户收取灶具改造费,要求查处。经查,举报人反映的问题基本属实,娄底市华润燃气有限公司在2016年全市天然气改造工程期间,超出政府定价范围向用户收取天然气灶具改造费,该行为违反了娄底市物价局《关于娄底城区居民燃气器具改造价格的批复》(娄价服函[2015]33号)的有关规定,娄底市物价局依法责令该公司立即整改,全额退还违规收取的改造费共计83210元,并对其不正当价格行为处以80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五、安徽省合肥市东合房产代理销售有限公司违规收取中介费案

  合肥市一市民反映,其在合肥市东合房产代理销售有限公司办理二手房产交易的过程中,被超标准收取商品房买卖经纪服务费,要求查处。经查,举报人反映的情况基本属实,该公司在办理举报人所指的二手存量房交易时,未执行合肥市物价局《关于降低我市房地产中介服务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超过1.6%的标准收取该户存量商品房买卖经纪服务费合计12600元,其中多收取费用2520元。合肥市价格监督检查局依据《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九条第一款、第二十一条规定,责令该公司立即停止价格违法行为,退还多收价款,并处以罚款10000元的行政处罚。

  六、江苏省南京市苏果超市亚都锦园店虚构原价案

  南京市一市民反映,其在苏果超亚都锦园社区店购物时,发现店内进行白酒促销活动中售卖的名为“茅台集团封藏原浆(V50)”的酒,存在虚构原价行为,要求查处。经查,举报人反映的问题属实,该超市宣传的该酒品活动时间为2017年1月16日至1月31日,标示原价为498元,现价为49.9元。而该超市在2017年1月10日至14日间存在着以49.9元售卖此酒的交易记录,根据相关规定,此类行为属于虚构原价,诱骗他人购买的不正当价格违法行为。南京市物价局依法责令苏果超市有限公司立即改正价格违法行为,并处以50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 编辑:李春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