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采取5项措施防范非洲猪瘟

中国农业信息网

2018-08-06 10:19

  8月3日,记者从北京市农业局获悉,为进一步加强全市非洲猪瘟防范工作,北京市已下发通知要求各区和相关单位积极采取5项应对措施。

  开展养殖环节巡查工作。各区要组织开展生猪养殖环节巡查工作,对7月1日以来,从外埠调入的生猪摸底了解其来源和近期发病状况,对发现疑似猪瘟症状的情况,要立即按程序报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开展采样检测,同时建议养殖场暂停生猪调入,采取封闭管理措施,强化养殖环境消毒措施和生物安全管理。

  加强进京路口监管。各区要强化对运输生猪进京车辆的检查,发现疑似猪瘟临床病状的要立即隔离、采样、检测,同时加强运输车辆的消毒,确保消毒效果。

  严格落实屠宰检疫规程。各区要严格落实屠宰检疫规程,强化生猪宰前检疫,发现疑似猪瘟症状的情况,要立即按程序报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开展采样检测。

  加强疫病检测和检疫监督。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要对疑似猪瘟疫情报告的养殖场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和采样环境工作,并培训指导各区提升非洲猪瘟血清学检测能力。市动物卫生监督所要组织强化屠宰环节和进京路口检疫监督,督导落实消毒和无害化处理措施。

  加强疫情报告和值守应急。各区要进一步加强动物疫情信息上报和值守应急工作,发现疑似猪瘟疫情要立即按程序上报并第一时间启动应急响应,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 编辑:李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