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税降负应该如何着力?

新华网

2018-08-23 08:17

  最新公布的财政收入数据显示,1~7月累计,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中的税收收入107709亿元,同比增长14%。同时,上半年,财税部门出台了税收优惠政策20余项,内容涵盖促进实体经济发展、扶持民生领域发展等多个方面。1~5月,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税收优惠政策减税943亿元,增长25%;鼓励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减税2886亿元,增长46%;支持生态文明建设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减税536亿元,增长30%。

  一边是税收收入快速增长,一边也是实打实的各项减税政策有效落地。那么万众期待的减税是否还有减税空间?还有哪些着力点可以期待?

  聚焦减税降费

  7月23日,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积极财政政策要更加积极。聚焦减税降费,在确保全年减轻市场主体税费负担1.1万亿元以上的基础上,将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提高到75%的政策由科技型中小企业扩大至所有企业,初步测算全年可减税650亿元。对已确定的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等增值税留抵退税返还的1130亿元在9月底前要基本完成。

  长城证券分析师汪毅认为,7月国常会和政治局会议均定调“积极的财政政策”。在减税降费、基建方面,积极的财政空间尚存。前7月收入已完成财政预算近七成,支出已占全年额度六成。1~7月份财政收入完成目标比财政支出超前,显示前7个月财政收支相对谨慎。1~7月中国实现财政赤字不及2017年同期规模,前7个月实现的财政赤字占全年预算赤字目标的15.7%,余下5个月积极财政的空间较大。

  海通证券分析师姜超认为,积极财政的一个落脚点就是减税,主要是将研发费用加计扣税的政策推广到大中型企业,同时对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等增值税留抵退税,合计约1700亿减税。而这一部分主要针对新经济、研发,其实是希望激励企业创新,启动高端制造业投资。综合来看,目前积极财政更加积极,有助于缓解下半年经济下滑的担忧。真正值得肯定的是给企业研发、新经济减税,希望还能有更大力度的减税政策出台。

  今年1~7月税收收入同比增长14%,快于去年全年的10.7%,也快于今年上半年GDP名义增速9.98%,其中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累计同比增速均高于去年全年累计同比增速。华金证券分析师谭志勇认为,我国减税的空间较大,预计下半年仍有较大规模减税的政策出台。

  继续推进增值税个税等

  改革已“提上日程”

  税收直接影响了居民可支配收入,间接影响了企业投资,因此税收高低会影响到消费和投资,进而影响国民收入。减税,具体还能在哪些方面进一步推进?

  “在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都还有可研究的地方。”财政部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比如增值税还存在抵扣不完整的问题,现行25%的企业所得税率还可以适当下降,个人所得税应适当降低对劳动所得的征税力度,而要加大对资本和财产等非劳动所得的征收力度。

  在增值税方面,近年来我国在这方面减税的力度不断增大。自2012年实施营改增以来已累计减税近2万亿元。2017年共减税9186亿元,比2016年增加3450亿元。今年年初,国务院常务会议推出了将17%和11%两档税率各下调1个百分点等深化增值税改革的三项改革举措,据税务总局数据显示,截至5月31日,增值税税率改革首月实现净减税348亿元,减税幅度8.57%。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转变政府职能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里提到,“深化税制改革,继续推进结构性减税,研究进一步深化增值税改革。”

  财政部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税率是税制的核心。进一步优化增值税税率结构应是下一步深化增值税改革的关键。优化增值税税率结构应继续坚持减税的原则不动摇,实现各行业减税幅度大体均衡。按照构建科学的增值税制度的要求,增值税须更好地体现中性原则。中国经济从高速增长转向高质量发展的阶段特征决定了需要继续加大实施结构性减税力度。正是基于这些考虑,深化增值税改革可以进一步减少税率档次并合理设计税率,在当前应进一步降低税率以实现更大幅度的减税。

  在个人所得税方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个税改革将起征点提高至5000元/月(6万元/年)等规定很值得期待。按照议程,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将迎来二审。东兴证券分析师谭淞认为,此次个税改革考虑了个人负担的差异性,更符合个人所得税基本原理,有利于税制公平,是非常显著的税制优化措施,将为减税带来利好。个税改革的落地也将切实有效改善中产阶层的生活水平,提升城市工薪阶层的边际消费倾向。

  智方圆税务师事务所主管合伙人王冬生认为,经济决定税收,经济结构的变化,导致税源结构的变化,税制的设计,征管的重点,应根据税源分布和变化趋势及时调整,合理设计。税负的调整,应该是有减有增,把该增的增上来,有助于把该减的减下去。征管能力的提高能带来增收效应,将新的税源纳入征税范围能增加收入,这两个增税因素,有助于为制度减税提供一定空间。

  总之,在科学认识税负和客观研究税源结构的基础上,合理调整税负,实现经济发展与收入增长、社会公平的有机统一,应该还有空间。

( 作者:易永英   编辑:李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