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局:经济普查中对不配合现象通过适当方式曝光

中国网财经

2018-11-14 11:32

  中国网财经11月14日讯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今日上午举行新闻发布会,国家统计局新闻发言人刘爱华介绍了2018年10月份国民经济运行情况,并答记者问。

国家统计局新闻发言人刘爱华

  以下为文字实录:

  记者:据了解,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清查阶段已经结束,请问清查阶段出现了哪些新情况、新问题?统计部门对此将如何解决?

  国家统计局新闻发言人刘爱华:谢谢您对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的关注和关心。今年国家统计局围绕四经普展开了一系列的宣传,大家可能也了解到第四次经济普查即将正式展开。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开展的一项重大国情国力调查,对于摸清经济家底、制定中长期规划、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都有重要意义。目前正处在收官阶段的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单位清查工作,应该讲是正式开展普查登记前的一项非常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它的目的主要是,查清楚普查对象都有哪些、在哪里、从事和经营什么样的活动。所以说,开展单位清查工作对于下一步保证普查对象不重不漏、对于确保数据质量具有重要意义。单位清查工作进展比较顺利,但确实和以前几次经普相比出现了一些困难和难点问题,突出的有两点:

  第一,普查对象的复杂程度明显上升。和上一次三经普相比,这几年随着营商环境的不断改善,市场主体大量增加,数量增加的同时复杂程度也急剧上升,比如清查过程中发现“一企多照”“一址多企”“经营地和注册地分离”,还有注册了但未开展经营活动等情况非常多,确实给清查工作带来了不少难度。

  第二,普查对象的配合程度不高。一些中小企业包括个体经营业主对普查的认知程度还不高,会有一些顾虑,担心露家底,有时候也怕麻烦,这种情况出现比较多,所以给普查员入户带来了比较大的难度。

  针对这些情况我们目前在研究下一步的工作方案,因为离正式普查登记还有不到两个月,下一步将从三个方面加大工作力度:

  第一,加大宣传力度。向普查对象进一步普及普查的意义、普查对象的义务,再有采取多种方式,比如发告知书,从市场监管部门的服务平台向普查对象推送我们的普查要求,从这些方面进一步提高大家对普查的认知和配合程度。今天正好借这个场合向各位媒体朋友呼吁,希望在下个阶段帮助我们加大对四经普的宣传,帮助我们共同提高普查对象的配合程度。

  第二,加大政府部门间的协调。四经普涉及的部门比历次都多,所以加大部门间的协调,需要确保人力物力财力落实到位。

  第三,加大统计执法力度。在普查过程中,对漏报、瞒报、虚报、拒报的行为根据统计法律法规进行惩处,对于不配合的现象通过适当方式予以曝光。希望大家支持配合经济普查工作。谢谢。

( 编辑:李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