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署:4地区违规举债形成地方政府隐性债务30亿元

中新经纬

2018-12-11 07:02

  审计署官网10日发布2018年第三季度国家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结果显示,部分地区违规举债形成地方政府隐性债务,仍有4个省的4个地区以签订借款合同等方式,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30.01亿元。

  审计署介绍,2018年第三季度,继续组织对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下统称省)、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和38个中央部门、10户中央企业进行审计,关注了稳就业、稳金融、稳外贸、稳外资、稳投资、稳预期相关工作的推进情况,并对以往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了跟踪检查。此次抽查了1510个单位、3018个项目,涉及资金4185.69亿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312.72亿元。

  审计署表示,从审计情况看,一些地区和部门在推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措施,深化“放管服”改革,做好稳就业、稳金融、稳外贸、稳外资、稳投资、稳预期工作等方面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

  (一)部分地区违规举债形成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多数被审计地区积极采取措施加强政府债务预算管理,在有序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效果,但仍有4个省的4个地区以签订借款合同等方式,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30.01亿元。

  (二)部分地区扶贫政策落实不到位,扶贫资金和项目未实现预期效果。本季度重点抽查了31个贫困县,其中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23个,抽审资金121.63亿元,涉及964个项目、384个单位、214个乡镇、468个村,入户走访740个贫困家庭。仍有20个地区落实产业扶贫、健康扶贫、教育扶贫等9项扶贫政策不到位;7个地区存在扶贫资金闲置、套取扶贫资金、将扶贫资金用于非扶贫领域等问题,涉及金额1.38亿元;9个地区的26个扶贫项目存在建成后闲置或无法使用、进展缓慢、管理不规范等问题,涉及金额6834.79万元;7个地区的12510名贫困人口在农村饮水安全、基本医疗和住房安全等“两不愁、三保障”不达标情况下“被脱贫”。

  (三)部分地区污染防治目标任务未完成,污水和垃圾未有效处理,环境保护项目建设缓慢或建成后闲置。有10个地区的淘汰黄标车等5项污染防治目标任务或工作未按要求完成;15个地区污水和垃圾未有效处理,或饮用水水源地保护不到位;8个地区的8个环境保护项目未按期开(完)工,或建成后闲置,涉及投资4.59亿元。

  (四)部分地区和部门落实降低企业负担政策不到位,仍存在违规收费、未及时清退保证金等问题。有9个地区和部门的10家单位违规开展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并收费,或要求企业承担中介服务费用4.38亿元;6个地区的8家单位违规征收已停征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或通过借助行政权力垄断经营等方式违规收费1.96亿元;89家单位违规征收或未及时清退22类保证金23.07亿元

  (五)部分地区和部门简政放权政策执行不到位,营商环境有待进一步优化。有5个地区和部门的5家单位落实取消行政审批前置条件、清理修订政策文件等简政放权政策措施不到位;4个地区的9家单位违规设置不合理限制条件或违规指定经营。

  (六)部分地区稳就业、稳金融、稳外贸、稳外资、稳投资、稳预期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审计重点抽查了中央就业补助资金管理使用、就业失业数据统计、金融机构风险管理等“六稳”相关政策措施落实情况。1个省存在就业失业数据不实等问题;6个省的个别金融机构存在掩盖不良贷款、拨备覆盖率低等问题;43个重大工程项目进展缓慢或建成后效益不高;1个外商投资项目进展缓慢。

( 编辑:王擎宇 )